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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废水管理办法(试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5-21  浏览次数:38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废水排放的管理,严格控制公司各类废水外排,避免水处理系统随意排放或超标排放,杜绝废水污染事故的发生,实现公司废水综合利用的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通钢集团吉林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在公司管辖范围内的生产、检修、施工等外协单位。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能源环保处
1、统筹公司各类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综合管理工作,是废水管理的职能部门。
2、负责制定公司废水综合利用规划和污染防治计划。
3、负责公司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与考核。
4、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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