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炉料准备 各种熔化原材料的要求如下:
1.1 铁屑:所用铁屑应明确其成分,若有不同成分的铁屑应将其分类存放;如果所用铁屑较湿时,应缓慢提升电炉功率,以防发生铁屑飞溅现象。
1.2 废钢:用作炉料的废钢应有合适的块度,废钢应经过处理,清除表面的泥沙和油污等。对废钢中管类、箱体类、液压类等封闭、半封闭的原材料,应经过表面处理后,加料时应在炉内加入一定量铁屑后再加入废钢(加入时要竖着加入,半封闭类要将封闭端放在底部),最后加入铁屑将其覆盖,并缓慢提升功率,以避免发生爆炸伤人。
1.3 入炉的铁屑、废钢、钢屑等原材料应尽量保持其洁净、无锈、干燥。
1.4 所用回炉料应明确其成分,并分类存放。
1.5 增碳剂粒度、成分应符合工艺要求。
1.6 所用合金应满足技术条件要求。
2. 炉料配比
根据配料单对各种原材料及合金进行称量,以保证炉料准确性,保证化学成分的稳定。
3. 熔炼
3.1 电炉出完铁水后,电炉炉底内加入少量铁屑,然后将废钢、钢屑、增碳剂、锰铁等所需原材料一同加入炉内进行熔化。
3.2 待电炉将废钢、钢屑溶化后,将炉内熔渣扒除干净,再加入铁屑进行熔化(不得将炉内增碳剂扒除掉以保证铁水含碳量)。
3.3 熔化铁水到出炉水位线时,取干净铁水进行热分析。
3.4 根据炉前热分析结果进行调试,如成分符合要求时,则测量铁水温度,待温度也符合要求时即可出炉。
3.5 出炉前在浇包内加入一定量硅铁进行孕育处理,出完铁水后对铁水搅拌,取样浇三角试块。
3.6 根据三角试块断口状况调整孕育量。
3.7 当铁水温度过低(低于1320℃)时,则停止浇注,将包内铁水回炉。
3.8 若继续熔炼,电炉内最好能存放30-50Kg 铁水,以利于提高熔炼效率。
3.9 做好电炉熔炼的各项记录。
3.10 未尽事宜按铸造手工造型电炉铁屑熔炼控制计划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