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生产设备管理办法
第二部分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附 录 一 生产设备维修保养时间表
附 录 二 监视与测量设备维修保养时间表
附 录 三 职工安全操作总则
附 录 四 岗位职责和权限
附 录 五 考核办法
附 录 六 相关表格记录
第一部分 生产设备管理办法
一、设备采购
1、 选型
从生产需要出发,遵循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能源消耗少、满足生产需要的原则。完成选型的设备填写《生产设备购置计划》,报总经理审批,并对购置情况进行汇报。
2、 验收
开箱验收一般应检查以下内容:
(1)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有无损伤;
(2)零件、备件、附件是否与装箱单相符;
(3)技术文件是否齐全等。
生产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箱验货并予以记录。开箱验收合格的设备出据《设备认定报告书》后,交付使用部门安装使用;开箱验收不合格的设备,由生产部及时处理缺损或索赔等事宜。
3、 品质认定
为了认定生产出来的产品或材料的品质能否符合要求,新置的生产设备及认为有必要进行品质认定的辅助设施,在正式启用前,要进行“品质认定试验”,由生产部技术保证组负责人组织实施。如果试验的结果判定为合格时,对象设备即可投入使用。但若不合格时,其设备绝对不能使用。另外,对不合格之处要迅速作出处置对策,处置完成后必须要再接受认定试验。
有关合格与否的判定,原则上必须要符合以下条款:
①制品或部件符合设计上的规格。
②要将有关对象设备的管理方法、使用说明书等文件准备齐全,确立今后能继续
维持系统运行。
③禁止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命令禁止和淘汰的设备
4、 资料保管
采购、改造设备的合同、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图纸及说明书交办公室存档,各部门保留复印件。
二、设备管理
1、 编号
综合部负责对设备进行统一编号,便建立设备台账,确保账物合一,编号方法如下:
PCSB(生产部设备)-01(设备顺序号,从01开始编号,依此类推)
2、 操作文件
生产部协同有关部门为现有设备制作操作规程,交办公室存档,并将复印件下发到有关部门,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规定作业。
3、 监督机制
将设备承包到人,不同工段设备由相关人员负责维护保养,制定时间表(附录一)并严格执行,一旦设备出现故障及时报修,出现设备事故及时通报总经理进行处置。不同工段的维护保养实施由相应班组长进行监督,班组长接受设备厂长监督,最终由设备厂长负责。
三、设备保养
1、 保养计划
生产部每月制定基础设施《设备运行保养计划》,各岗位工人严格按照计划进行保养,并在有需要时进行额外保养维护,确保完好,使其性能与精度符合生产工艺要求。
2、 保养实施
(1) 班前对设备进行检查、清洁和润滑;
(2) 班内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并注意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有小故障时,及时排除,及时调整紧固松动的机件;
(3) 下班前对设备进行清扫,对各部件进行擦拭和注油。
(4) 加热炉组、轧机组、精整组对相关设备的保养检查均记录入《车间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点检、巡检、交班、接班记录》,并由检修人员签字。
3、日常点检
(1)点检的分类
①岗位点检:
设备在运转前、后及运转中由操作工靠“五感”对本岗位设备进行短时间的外观检查,及时发现各种异常现象。
②专业点检:
由维修人员靠“五感”及简单工具、仪器对设备仔细地进行静(或动)态的检查,预测设备工作情况。
③专项点检:
由专业技术人员对重要设备进行的检查、检测设备精度及重大隐患。
(2)点检的范围
①岗位点检
由使用人负责观察本岗位设备的运转状况:如振动、异响、发热、松动、损伤、腐蚀、泄漏等,以防止避免设备在非正常状态下工作,点检周期为每班一次。
②专业点检
由相关车间指定具有专业经验的维修人员,对本车间辖区范围内的设备按点检表的内容及标准进行检查,周期为每日一次。
③专项点检:
专业技术人员对重点设备的重要部位进行的检查,检查周期为每月一次。
(3)点检资料及收集
①点检表由综合部编制,各岗位按要求点检并填写《生产设备日点检表》,需要维修填写《维修记录》。
②在日常点检过程中其基础设施出现异常,使用部门不能自行修理的情况下,应与设备管理负责人联系,并填写《品质异常联络书》。
四、设备检修
1、 生产部编制设备检修计划,确定检修的日期、内容和人员,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2、 检修人员对设备进行预检。阅读设备说明书,熟悉设备结构和性能;进行外观检查、运转检查,找出存在的问题。
3、 生产部提供检修所需材料、配件等。
4、 检修人员对设备进行修理。
5、 生产部会同车间进行验收并予以记录。验收合格的设备,方可投入使用。
6、 设备检修记录由综合部存档。
五、设备改造
1、有必要进行改造时,要按照本公司财务规程所定的手续进行。
2、对其基础和环境设施的改造,需经设施管理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3、设施管理负责人需根据的要求对已修理、改造的机械设备进行检查。
4、使用负责人要将其“修理•改造”填入《设备履历表》。
六、事故管理
1、 维修点检工发现重大隐患及险情应立即采取措施,同时报告当班调度,调度应立即安排处理,并及时上报分厂主管领导,点检人员做好点检工作和维修记录。
2、 发现一般隐患,但不影响设备运转功能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及时上报本车间,由车间在调度会申请处理。
3、 设备事故发生后,要立即组织力量积极抢救和抢修,缩小事故范围。保障人身安全,尽速恢复生产,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4、 事故发生后,事故所在部门应立即报告生产部和厂领导;涉及人身伤亡事故,还应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5、 一般设备事故发生后,应在一天内由生产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重大设备事故,由总经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涉及人身伤亡的重大恶性设备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6、 处理设备事故应做到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七、设备报废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可申请报废:
(1)超过使用年限的老、旧设备,其主要结构和部件已严重损坏,不能修复及修复费用大于或接近新置费用者;
(2)因自然灾害或事故损坏致使无法修复或修复费用过大者;
(3)经检查发现继续使用将严重危及安全并随时可能引起严重事故,而且无法修复或不经济者;
(4)机型陈旧、效率低、能耗大、影响产品质量、备品配件困难的杂旧设备。
2、使用部门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交生产部,生产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并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报废。
3、设备完好标准
1)设备主要精度性能达到出厂标准,其它精度和性能满足合同生产工艺要求。
2)各传动系统运转正常,变速齐全。
3)各操作系统、操作灵敏可靠,滑动部位运动正常,安全防护装置齐全。
4)润滑系统齐全可靠,管道完整,油路畅通,油标醒目。
5)电器系统装置齐全,管线安全,性能灵敏,运行安全可靠。
6)各滑导部位及零部件无严重的拉、研、碰伤。
7)备内外清洁,无油污,无锈蚀,油质符合要求。
8)制动装置安全可靠,控制装置齐全。
9)基本无漏油漏水现象。
10)零部件完整,随机附件基本齐全,保管妥善。
第二部分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一、设备分类
1、A类计量检测设备
①用于量值传递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标准、计量器具及配套设备。
②国家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计量检测设备。
③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
2、B类检测设备
①用于生产工艺检、控制用有计量数据要求的计量检测设备。
②用于各生产厂内部核算的能源,物料的计量检测设备。
3、C类计量检测设备
①固定安装在生产线设备上,不易拆卸,又无严格的准确度要求的计量器具。
②生产线上的一般指示仪表。
二、管理办法
1、A类设备管理办法
①严格按照检定周期执行检定/校准。
②严格执行国家检定规程。一般一年为一次校准周期。
③由质检部管理校准。
2、B类设备管理办法
①按照规程执行管理。检定周期按台账上的目录执行。
②由综合部管理录入台账,各使用部门重点日常管理.
3、C类设备管理办法
①C类计量检测设备投入使用前,使用部门对设备进行验收,方可投入使用。
②C类计量检测设备,不进行周期检定,采取随坏、随检、随换。
三、设备采购
1、需增添、配备、更新及大、中修所需计量器具,必须经设备、计量专职人员向厂主管领导申请获准,部门经理审核,报总负责人批准后,由采购部门统一采购,以保证计量器具的准确度。
2、使用前检定/校准
(1)新购入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和设备,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可溯源到国际或国家标准的校
准证书,如有此证书,将被验收使用。如果没有此证书,在装置使用前必须由采购部送到被认可的校准服务单位,经校准合格获得校准证书后方可使用。
(2)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安装调试和使用。
(3)检校合格后,出具合格标签,并按管理要求粘贴相应的合格标记。
(4)检校不合格,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交生产厂家进行退货必要时可采取索赔措施。
3、计量器具发放,必须由使用部门负责人提出,经主管负责人同意,专职人员应进行登记。
4、综合部为采购的监视与测量设备编制台账,并收回设备说明书、使用规范等资料进行存档,相关部门保存复印件。
四、设备使用
1、理化测试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计量管理专职人员按规定应经过培训,并通过上级主管计量部门的考核和资格确认。
2、各类计量器具的操作使用,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程及本公司有关使用、维护规定执行,由专人使用、保管。对使用中各类计量器具和试验设备,仪表的测试数据必须实行监督。
3、使用中发生数据失准或超检期,应采取纠正措施,已报出数据一律无效,已放行产品必须复验,重新作出检测结论,原计量器具应重新检定。
4、经修理后的计量器具必须重新检定,并加贴合格证方能恢复使用。无法修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报废,并标明禁用标记,对暂不使用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封存。
5、司磅衡器
1)计量应核对钢种规格,按批量填写来料码单,标明炉批号。未计量来料,不准出具码单。
2) 爱护设备,保持完整、整洁的良好工作状态,定时检验零位。
3)不准起重时强力冲击衡器,不准热料直接过磅。衡器发生异常应及时通知检查维修,校正后方能继续使用。
6、长度量具
1)用前擦掉防锈油,校对零位,所卡量物毛口应修平以保证测量准确。
2)一类长度量具严禁卡量红钢条或作划线尺,严禁敲打和顶撞。
3)使用完毕,对好零位,涂擦防锈油。
7、仪器仪表
1)环境应干燥、通风、无腐蚀性;符合相应技术要求。
2)熟悉操作,执行有关规章,保持器具整洁。
3)严禁敲打和碰撞震动仪器仪表。
8、试验设备、仪器
1)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完毕要对设备仪器进行清洁、整理。
2)定期送检或校准,执行公司《计量设备管理制度》,严禁使用检定不合格或超过检定周期的试验设备、仪器。
3)定期维护保养,保持设备仪器的灵敏性和准确性。
9、在使用、存放或搬运时,应防止颠簸、受潮或磨损,确保其装置的准确度。不允许随意调整,防止造成的降低精度和失效。
10、质检部根据校准证书要求对设备进行校准,证书交由综合部存档,其他部门保存复印件。
五、设备检修
1、实验室每周对监视与测量设备进行检查,填写《设备检查表》并签字,由质检部负责监督实施情况。
2、计量器具应按分类分级管理原则,严格按国家和有关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及本公司有关检定(校准)周期规定进行检定或校准。周期检定时,当怀疑测量装置是否超出精度标准时,由质检部指定的相关工作人员做判定。
3、计量器具检定应委托检定机构进行,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应出具检定证书或检定合格证,并做好原始记录登记备查。
4、监视和测量设备非正常损坏或丢失应及时通知质检部,情节严重时应写出事故报告并追究责任。
5、理化测试设备及仪表,使用前必须校准。在有效期内,如出现测试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设备、仪表正常运行和测试数据正确性。
6、当操作人员发现监视和测量设备出现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必要时作明确标识)
7、对发现失准前检测的产品,由质检部组织使用部门评审检测结果的有效性。使用部门负责人应采取纠正措施,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追回重新检验的产品数量,必要时要通报顾客。
六、资料管理
1、原始记录的管理内容与要求:
(1)原始记录的信息包括:
•被检校设备的名称、型号、范围、准确度、编号。
•所用标准器名称、型号、准确度、编号。
•有关环境条件和必要的修正说明;
•检定数据、检定日期、所用规程编号、确认间隔、超期运行仪表的理由等。
(2)原始记录的填写
•计量管理担当按规定、规程等认真填写各种原始记录,不得弄虚作假。
•字迹必须书写工整、清晰、不得用铅笔填写。
不合格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异常处理并交由质检部负责校准、修理。
(3)记录的保存
检测原始记录均交由综合部存档,各部门按需要申请复印件。
七、设备报废
1、经修理检定后仍不能满足精度等级要求,失去使用价值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可予以报废。填写《监视和测量设备报废申请书》。
2、报废后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由综合部统一管理、严禁流入使用部门和个人。
附录一:
生产设备维修保养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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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
清洁 |
润滑 |
维修 |
加热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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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气发生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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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转蓄热换热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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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锈钢脱硫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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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钢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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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轧机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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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轧机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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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轧机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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轧机水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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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却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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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停式飞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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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尺启停式飞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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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进式凉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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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钢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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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口式成品冷剪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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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丝捆扎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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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桥式起重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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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桥式起重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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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单梁起重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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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单梁起重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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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桥式起重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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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单梁起重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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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桥式起重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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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桥式起重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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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桥式起重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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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二:
监视与测量设备维修保养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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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
清洁 |
校准 |
维修 |
微机屏显示液压万能试验机 |
使用前 |
使用后 |
周期(按证书) |
随时 |
直读光谱仪 |
使用前 |
使用后 |
周期(按证书) |
随时 |
自动平衡记录仪 |
使用前 |
使用后 |
周期(按证书) |
随时 |
红外测温仪 |
使用前 |
使用后 |
周期(按证书) |
随时 |
可见分光光度计 |
使用前 |
使用后 |
周期(按证书) |
随时 |
电子天平 |
使用前 |
使用后 |
周期(按证书) |
随时 |
钢卷尺 |
使用前 |
使用后 |
周期(按证书) |
随时 |
电子汽车衡 |
使用前 |
使用后 |
周期(按证书) |
随时 |
电子汽车衡 |
使用前 |
使用后 |
周期(按证书) |
随时 |
电子吊钩秤 |
使用前 |
使用后 |
周期(按证书) |
随时 |
电子吊钩秤 |
使用前 |
使用后 |
周期(按证书) |
随时 |
压力表 |
使用前 |
使用后 |
周期(按证书) |
随时 |
压力表 |
使用前 |
使用后 |
周期(按证书) |
随时 |
压力表 |
使用前 |
使用后 |
周期(按证书) |
随时 |
压力表 |
使用前 |
使用后 |
周期(按证书) |
随时 |
压力表 |
使用前 |
使用后 |
周期(按证书) |
随时 |
压力表 |
使用前 |
使用后 |
周期(按证书) |
随时 |
压力表 |
使用前 |
使用后 |
周期(按证书) |
随时 |
压力表 |
使用前 |
使用后 |
周期(按证书) |
随时 |
压力表 |
使用前 |
使用后 |
周期(按证书) |
随时 |
压力表 |
使用前 |
使用后 |
周期(按证书) |
随时 |
钢直尺 |
使用前 |
使用后 |
周期(按证书) |
随时 |
外径千分尺 |
使用前 |
使用后 |
周期(按证书) |
随时 |
游标卡尺 |
使用前 |
使用后 |
周期(按证书) |
随时 |
一氧化碳检测报警器 |
使用前 |
使用后 |
周期(按证书) |
随时 |
安全阀 |
使用前 |
使用后 |
周期(按证书) |
随时 |
安全阀 |
使用前 |
使用后 |
周期(按证书) |
随时 |
安全阀 |
使用前 |
使用后 |
周期(按证书) |
随时 |
安全阀 |
使用前 |
使用后 |
周期(按证书) |
随时 |
安全阀 |
使用前 |
使用后 |
周期(按证书) |
随时 |
安全阀 |
使用前 |
使用后 |
周期(按证书) |
随时 |
安全阀 |
使用前 |
使用后 |
周期(按证书) |
随时 |
安全阀 |
使用前 |
使用后 |
周期(按证书) |
随时 |
附录三:
职工安全操作总则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所有职工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进行操作场所,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要把过长(拖过颈部)的发辫放入帽内;操作旋转机床时,严禁戴手套或敞开衣袖(襟);不准穿脚指及脚跟外露的凉鞋拖鞋;不准赤脚赤膊;不准系领带或围巾;尘毒作业人员在现场工作时;必须带好防尘口罩或面具;在能引起爆炸的场所,不准穿能聚集静电的服装。
三、操作前,应检查设备和场地,排除故障和隐患;确保安全防护、信号联锁装置齐全、灵敏、可靠;设备应定人、定岗操作;对本工种以外的设备,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经培训后方可操作。
四、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二人以上共同工作时,必须有主有从,统一指挥;工作场所不准打闹、睡觉和做与本人工作无关的事;严禁酗酒者进入工作岗位。
五、凡运转的设备,不准跨越、横跨运转部位传递物件,不准触及运转部位;不得用手拉、嘴吹切削;不准站在旋转工作或可能爆裂飞出物件碎屑部位的正前方进行操作、调整、检查、清扫设备;装卸、测量工件或需要装卸防护罩时,要先停电关车;不准无罩或敞开防护罩开车;不准超限使用设备机具;工作完毕或中途停电,应切断电源,才准离岗。
六、修理机械、电气设备或进入其工作前,必须在动力开关处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必须时设人监护或采取防止意外接通的技术措施。警示牌必须谁挂谁摘,非工作人员 禁止摘牌合闸。一切动力开关在合闸前应细心检查,确认无人检修方准合闸。
七、一切电气、机械设备及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除另有规定外,必须有可靠的接零(地)装置并保持其连续性,非电气工作人员不准修理电气设备和线路。使用1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可靠,配用漏电保护器、隔离变压器,并带好绝缘手套后操作。行灯和机床、钳台局部照明应采用安全电压;容器内和危险潮湿地点不得超过12伏。
八、行人要走指定通道,注意警示标志。严禁贪便道跨越危险区;严禁攀登吊运中的物件,以及在吊物、吊臂下通过和停留;严禁从行驶中的机动车中爬上、跳下、抛卸物品;车间内不准骑自行车。在场内路面或车间安全通道上进行土建施工,要设安全遮拦和标记,夜间设红标灯。
十、安全、防护、监测、信号、照明、警戒标志、防雷接地等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或非法占用;消防器材、灭火工具不准随便动用,其安放地点周围不得堆放无关物品。
十一、对易燃、易爆、有毒、放射和腐蚀等物品,必须分类妥善存放,并设专人管理。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不得在有毒、粉尘作业场所进餐、饮水。
十二、变配电室。氧气站。煤气站。液化气站。乙炔站。空压站。发电机房。锅炉房。油库。油漆库。危险品库等要害部位,非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在封闭厂房(空调、净化间)作业和夜班、加班作业时,必须安排两人以上一起工作。
十三、生产过程产生有害气体、液体、粉尘、渣滓、放射线、噪声的场所或设备设施,必须使用防尘、防毒装置和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并保持可靠有效;操作前应先检查和开动防护装置、设施,运转有效方能进行作业。
十四、搞好生产作业环境的安全卫生。保护厂区、车间、库房的安全通道畅通;现场物料堆放整齐、稳妥、不超高;及时清除工作场所散落的粉尘、废料核工业垃圾。
十五、新安装的设备、新作业场所及经过大修或改造后的设施,须经安全验收后,方准验收进行生产作业。
十六、严格交接班制度,重大隐患必须计入值班记录;末班下班前必须断开电源、气(汽)源,熄灭火种,检查、清理场地。
十七、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要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逐级上报。
十八、机械类工人除遵守本总则外,还必须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十九、凡不符合要求,有严重危险的厂房、生产线和设备、设施,职工有权向上级报告。遇有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二十、操作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参加生产或独立操作。电气、起重、厂内车辆的驾驶、锅炉、压力容器、焊接与切割、爆破等特种作业人员、均应经安全技术培训和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证操作。
附录四:
岗位职责和权限
生产设备
1、基础设施管理负责人执行以下业务:
(1)其性能、效率及品质的基础设施的调查购入、调整维修以及废弃等业务;见《生产设备购置计划》。
(2)新置基础设施的接收检查及认为有必要的临时性检查;参与其“品质认定”活动。
(3)对现用基础设施,要实行造册管理,建立《设备管理台账》;
(4)有关资料的接收与保管;
(5)有关使用说明书及操作规程的制作;
(6)使用上的指导、指示及教育;
(7)有关测绘、修配、验收工作;
2、设施使用负责人执行以下的业务:
(1) 基础设施的使用保管及日常点检《设备点检记录》。
(2) 基础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及润滑;见《设备运行保养计划》、《设备履历表》。
(3) 有关基础设施的调查购入、开发设计、制作、调整维修 、改造废弃等给与协作和联络;
(4) 一旦发现基础设施事故,应及时上报总经理。
3、环境设施负责人
(1)安排适用的厂房、车间并适当装修,以防止暴晒、风雨侵蚀和潮湿。
(2)配置适当的通风、温控及消防器材,以保持适宜的温湿度和安全。
(3)仓库环境管理
仓库环境要求通风、干燥、明亮、清洁,货架排列整齐,过道通畅。
(4)各部门负责人如发现工作环境不利于保护产品质量与劳动安全,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4、生产部
(1)负责编制工艺规程、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技术性文件;
(2)负责公司基础设施、设备、工装的管理控制,做好检维修和维护保养工作;
(3)组织车间按照“三按”生产,检查工艺执行情况;
(4)对生产现场反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的现象有权纠正或制止;
5、相关岗位
(1)各岗位工人均须做好交接班工作,并在开始工作前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并对设备进行清洁、润滑和保养,并及时记录设备异常。
(2)加热炉加料工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经常观察炉内钢坯运行情况;下班时必须关闭所有的电源开关,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
(3)司炉工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经常检查煤气烧嘴,风、气阀门要经常转动,确保正常燃烧;经常检查风机,水泵的运行情况是否正常;定时检查加热炉循环水箱,要保持高水位;认真做好设备运行记录及交接班工作。
(4)轧钢工开机前必须了解设备,电器是否正常并对电、气、水做好空机试运转;观察炉内钢坯温度及炉温记录,是否达到开轧规定温度;启动主电机必须按程序进行,严禁同时启动。
(5)成品操作工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的支数进行打包,经常抽检核实,下班时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6)检修工(跟班)岗位职责
①必须掌握全公司的设备技术及维修方法,必须掌握备品备件的数量及存放地点,缩短抢修时间。
②在生产过程中,必须经常巡回检查各设备的运行情况,主要设备每30分钟检查一次,其他设备每2小时巡视一次;
③必须提前30分钟到岗位,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
④认真记录好各设备运行情况,执行交接班制度。
监视与测量设备
1、管理职能
(1)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由质检部主管。
(2)计量器具的兼职人员由质检部人员担任。
(3)生产车间、检修车间计量器具由质检部对口、车间主任进行管理。
(4)理化实验室的测试设备、仪器的维护由质检部门负责,检定工作由计量兼职人员安排。
(5)司磅器具由生产科负责日常检查维护,检定工作由计量兼职人员安排。
2、质检部
(1)评审新购置的监视和测量设备校准证书的有效性;
(2)确定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精度标准,做好周期检定工作;
(3)做好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检验工作,确保不合格原材料不使用,不合格半成品不转序,不合格成品不出厂;
(4)确保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校准能溯源到国际或国家的测量标准,如果针对某种装置不存在上述标准时,应记录校准和检定的依据;
(5)保存校准记录。
(6)当使用部门需要时,协助使用部门确定监视和测量设备使其达到所需的测量能力。
(7)当发现监视和测量设备失准时,由质检部负责人负责评审和记录已被测量的结果是否有效。
3、检验员/试验员
(1)确定和提交所有影响产品质量的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校准;
(2)选择确定适宜的监视和测量设备,使其有能力达到测量的要求,如果不能确定,应通报综合部总务组指定的工作人员予以确定;
(3)发现监视和测量设备失准或损坏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提交校准;
(4)维护监视和测量设备,在使用、存放或搬运时,应防止颠簸、受潮或磨损,确保其
精度不受损坏。
(5) 不允许随意调整,防止造成的降低精度和失效。
附录五:
考核办法
1、 生产部及车间
设备管理:出现设备事故,视情况处罚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得20%-50%。
2、质检部
检测设备:检测设备、计量器具不按规定维护保养,扣20-50元,未及时检定扣20-50元。
附录六:
相关表格记录
《车间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点检、巡检、交班、接班记录》
JL-6.3/6.4-01 《生产设备购置计划》
JL-6.3/6.4-02 《设备认定报告书》
JL-6.3/6.4-03 《设备管理台帐》
JL-6.3/6.4-04 《设备履历表》
JL-6.3/6.4-05 《生产设备点检记录》
JL-6.3/6.4-06 《设备维护保养计划》
JL-8.3-01 《品质异常联络书》
JL-7.6-01 《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
JL-7.6-02 《监视和测量设备报废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