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鞍钢集团公司在环保工作中认识高,行动快,效果好,贡献大,10月12日,辽宁省政府对鞍钢集团公司环保工作作出通报表扬。
作为中央企业,鞍钢集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把发挥表率作用、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作为己任,把建设“美丽鞍山”、“美丽辽宁”作为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辽宁省委、省政府提出了蓝天工程实施意见后,鞍钢集团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蓝天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明确治理项目,克服经营困难和资金短缺,制定了保障措施。鞍钢集团公司结合钢铁行业8项新标准和“十二五”减排要求,制定实施了《鞍钢集团公司蓝天工程实施方案》,计划3年内投资71亿元进行环境治理改造,实施八大类共计68项减排项目。目前已放行23项,预计到今年年底,可全部完成鞍山地区烧结机烟气脱硫、中央电站小锅炉淘汰、中央电站“煤改气”、烧结原料区域粉尘治理、发电煤场抑尘、大孤山矿排岩碎石综合利用抑尘、齐选4台35吨锅炉脱硫及西果园、大选、风水沟尾矿库600公顷干坡段抑尘等20个工程项目。除工业设施的环保改造外,鞍钢集团还高度重视裸露土地的绿色覆盖,对鞍山钢铁厂区西区约45万平方米、堆放工业废物的场地,进行绿化生态建设,将其建成冶金厂区内的生态花园。
辽宁省政府在通报表扬中指出,长期以来,鞍钢集团公司在抓好经济建设的同时,始终高度重视环保工作。特别是近年来,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蓝天工程的部署,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大了环保投入力度,相继实施了烧结机烟气脱硫、焦炉改造、石灰石竖窑改造等一系列重大环境治理项目,为改善鞍山市的环境质量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辽宁省政府希望鞍钢集团公司再接再厉,进一步实施炼钢除尘改造等一批重点环保工程项目,继续为改善和提升鞍山市环境质量作出新贡献。同时号召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要向鞍钢集团公司学习,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抓好蓝天工程等环保工作,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和辽宁全面振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