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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举办新《安全生产法》专题辅导讲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2-03  浏览次数:247
 
核心提示: 12月1日上午,包钢公司在会展中心大会议室举办新《安全生产法》专题辅导讲座,邀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

 12月1日上午,包钢公司在会展中心大会议室举办新《安全生产法》专题辅导讲座,邀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邬燕云主讲。公司领导周秉利、李春龙、王胜平、孟志泉、李金贵、刘双翼、赵晖、张忠、丁志云、李德刚、宝志华、孟繁英、赵殿清、刘志宏、景建勋、白玉檀、岳建秋,总经理助理解耀华,公司副三总师,包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领导和公司各单位相关领导聆听讲座。讲座由公司副总经理潘瑛主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31日通过。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13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并于201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是我国《安全生产法》施行12年来首次修改。

  讲座中,邬燕云从强化安全生产摆位、强化生产经营主体责任、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及督办制度等13个方面出发,详细阐述了新《安全生产法》中新建立与强化的各项措施。本次《安全生产法》共修改57条文,新增17条文,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大了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单位主要负责人、监管人员行政责任的处罚力度,同时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落实等多个方面做出进一步规定。

  公司副总经理潘瑛要求各单位以学习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进一步明确企业承担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增强公司全体职工安全红线意识,切实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现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努力实现公司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下一步,各单位要加大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力度,各厂矿、车间、班组要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掀起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的热潮,进一步提升公司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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