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30日,由鞍钢矿业集团负责起草的《铁矿山固体废弃物处置及利用技术规范》、《铁矿山排岩场复垦指南》、《铁矿石采选企业污水技术规范》三项行业标准通过了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专家审定。评审委员会专家认为,这三项行业标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能够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有效保护生态环境。
本次通过专家评审的三项行业新标准在技术方法、要求和内容上实现了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铁矿山固体废弃物处置及利用技术规范》适用于铁矿山弃土、废石、铁尾矿砂等固体的处置及利用,规范了铁矿山固体废弃物的处理与处置及综合利用;《铁矿山排岩场复垦指南》适用于铁矿山排土场,包括拟建排土场、在建排土场、运营排土场、服务期满排土场等,对矿区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提出指导性技术要求;《铁矿石采选企业污水技术规范》适用于铁矿石采选企业废水处理及利用,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得到有效治理和资源化利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更高的战略层面。国家有关部门明确出台政策文件,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并要建立完善的标准体系和管理制度。2015年1月,新《环境保护法》开始施行,环保压力将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挑战,不能达到标准的冶金矿山企业将被淘汰。目前,我国现有绿色矿山、绿色制造方面所涉及的标准还不规范,有些领域甚至处于空白,建立完整的绿色矿山行业标准对于冶金矿山行业实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是一项刻不容缓的战略任务。
鞍钢矿业集团作为我国冶金矿山行业的龙头企业,近年来制定和修订的16项标准成为国家和行业标准。特别是在建设绿色、生态矿山进程中,该集团以打造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绿色矿山为目标,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出发,秉承为员工、为企业、为社会创造价值的理念,将绿色发展纳入矿业发展战略之中,通过对生产经营全过程攻关,形成了节约、清洁、绿色、低碳的生产经营模式,有力地推动了企业发展方式的转变。绿化复垦管理荣获了辽宁省科技创新奖,获得绿化复垦专利2项,专有技术1项。六个基层单位被国土资源部确定为“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该集团荣获“2014年全国践行生态文明优秀企业”称号。
鉴于鞍钢矿业集团的行业地位和技术优势以及在打造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铁矿行业龙头企业进程中所取得的卓越成绩,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要求鞍钢矿业集团制定出冶金矿山行业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指导性技术标准,推动整个行业在生态建设上落实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为我国冶金矿山企业适应新《环境保护法》的要求设计制定“准入证”。
上述三项行业技术标准实施后将对我国冶金矿山企业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提高行业总体发展水平和国际竞争力,推动冶金矿山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具有重大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