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水钢公司正式出台《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撤并整合工作方案》《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富余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方案》《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富余职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实施办法》。
按照首钢总公司对外埠钢铁企业提高劳动效率的总体要求,尽快推进组织机构撤并整合,进一步减少管理层级,优化管理流程,科级机构由现行437个撤并整合为385个。
在富余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方案中,水钢公司现有处级管理人员147人,拟配置处级管理人员122人,减少25人,占比17.01%;科级管理人员由721人压缩到570人以内,占比20.94%以上。水钢公司在职人数以2014年末在岗职工人数为基数,确保水钢公司在岗职工人数压缩在20%以上,管理人员职数总体压缩到在岗职工人数的10%以内。水钢公司将通过退休、内退、解除劳动合同及清退劳务用工等渠道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并对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给予一定经济补偿。
随着钢铁行业产能过剩,大部分钢企出现了人员分流现象,作为国有企业,水钢公司积极稳妥、公开、公平、公正的推动方案的实施,过程透明,方案出台之前,水钢公司多次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反复推敲和研究,并结合首钢总公司的要求及水钢公司的客观实际制定了两《方案》、一《办法》。随着文件的下发,各单位党政负责人首先吃透方案精神,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减人增效涉及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并给职工讲清形势,讲明政策,让职工关心和支持水钢公司的改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