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钢铁中央电站2号锅炉脱硝改造工程,日前顺利完成完成。在新《环保法》实施后较早开始此项工作的钢铁企业,鞍钢集团氮氧化物排放远低于国家标准。目前,鞍山钢铁共有13台火力发电锅炉,其中5台为燃煤锅炉。
新《环保法》实施后,鞍钢迅速行动,启动厂内锅炉脱销改造。能源管控中心对所属中央电站1、2号锅炉脱硝工作展开调研,决定摒弃传统只处理尾部烟气的脱硝方式,采用“低氮燃烧+非选择性还原+选择性还原”的综合手段,从源头降低氮氧化物的产生,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保证运行效果。今年年初,鞍钢首先完成对中央电站1号锅炉的脱硝改造,为后续改造提供了样板。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采用“低氮燃烧+非选择性还原+选择性还原”脱硝方式的1号锅炉环保效果显著。
经测试,锅炉氮氧化物排放量已经由原来的600毫克每立方米降至50毫克每立方米左右,低于国家规定的100毫克每立方米,完全符合国家标准。按此计算,加上刚刚启动的2号高炉脱硝项目,锅炉年氮氧化物排放量减少将在2000吨以上。据了解,另外3台燃煤锅炉目前正在筹备脱硝改造,改造工程可望于近期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