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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重污染企业限产20%保大气质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1-22  浏览次数:235
 
核心提示:按照山西省政府下达给太原市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中采暖期太原市主城区重污染企业限产20%的要求,太原市政府决定对太钢等工业

按照山西省政府下达给太原市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中“采暖期太原市主城区重污染企业限产20%”的要求,太原市政府决定对太钢等工业企业的生产设施实施限产。

据了解,本次采暖期太原市被限产的工业企业包括: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国电太原第一热电厂、大唐太原第二热电厂、山西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矸石电厂、太原刚玉东山热电有限公司、山西双良鼎新水泥有限公司。

太原市环保局将组织市、区两级环境监察队伍,每日对限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确保限产措施落实到位,推进市区采暖期大气环境进一步改善。


 
关键词: 重污染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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