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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逾越的“红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6-04  浏览次数:239
 
核心提示:又是一个安全生产月。新《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和实施,为全社会提供了守护生命的法律法规。认真剖析每一次安全事故的教训,给
       又是一个安全生产月。新《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和实施,为全社会提供了守护生命的法律法规。认真剖析每一次安全事故的教训,给我们留下了太多的记忆,太深的教训,太多的反省。因此,我们要把历次的事故教训当今天事故教训来反思,从中汲取深刻的教训,用事故教训来推动安全工作,要带头反思我们工作中还存在着诸多不足、严重缺失和不良行为。从而,用教训来唤起我们呵护职工的生命责任,真正把“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贯穿到整个施工全过程。

一、增强红线意识,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

生产安全事故绝不仅仅是经济问题,更重要的是关系到人命关天的问题,关系家庭、社会等问题,关系到企业生存发展的大问题。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安全生产是一个极其严肃的政治问题,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增强“红线”意识,大局意识、危机意识,推动安全工作从根本上好转,确保安全生产。一是要从思想上清除安全隐患。就目前情况看,发展与安全管理相对滞后的矛盾在很多企业特别是工程项目上已突出显现,新《安全生产法》实施后,把安全主体责任落到了企业。对此,企业必须转变观念,切实把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目前,我们有些领导干部对安全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仍然存在着说起来重视、做起来轻视;抽象重视、具体轻视。这实质是最大的思想上的不安全隐患,必须引起我们每个领导干部的深思。安全管理工作仍然存在着安全责任不落实、以包代管、施工方案不落实、验收交底不到位等诸多具体问题和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对此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因此,我们必须认真履行职责,认真落实安全责任,时刻把安全生产装在心中,决不能迁就、凑乎,更不能麻痹大意。抓安全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意识,对待安全任何时候都不能麻痹大意、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掉以轻心,任何时候一刻也不能放松。二是要在行动上切实改进安全管理方式,履行安全职责,推动安全发展。做到党政一手全面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其他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系统抓,齐抓共管,党政同责,以有力的措施,扎实的工作,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三是要从实现安全发展目标的高度来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安全是前提,发展是主体,安全生产既是形象、更是效益。当前,正值施工黄金季节,也是事故多发期,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更为复杂,特别是企业矿山项目所面临的减产、降价的压力,必然给安全工作带来挑战。所以,各级领导干部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充分认识做好安全工作的长期性、坚巨性。我们不能对“三违”现象习以为常、对存在的一般和重大安全隐患不以为然、更不能一段时间没出事故而自以为是,沾沾自喜。如果我们放松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就会频繁发生,我们的任务和目标以及中国梦,就难以如期实现。

二、强化执行力,必须在不断完善全面落实安全规章制度上下功夫

“执行力”的定义非常简练:按质按量按时的完成自己的工作。虽然听起来很简单,做起来却未必。按质、按量、按时,是完成一件事的三大要素,缺一不可,缺其一则事不成。

企业执行力决定企业的兴亡。安全工作亦是如此,从这个意义说执行是一种人生态度,是一个人对自己的职责和使命的态度。就是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牢记自己的责任,无论在什么样的岗位上,都要对自己的工作负责。安全管理重在务实,安全责任重在落实。实事证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缺的不是工作思路、不是决策部署、而是坚定的执行力。为此,一是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要按照“分块分解、分头监控、逐级考核、分层奖惩”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管控体系,必须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切实抓好安全工作的落实,找准关键,突出重点,对症下药,实施标准化动态管理,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各项安全文件、制度是否落实到项目上、施工中,抓好责任制的跟踪督查,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良好格局。二是要全面落实项目安全主体责任。在施工企业里,项目部是安全生产的“前沿阵地”,施工现场是出现隐患、发生险情、造成事故的直接源头。因此,抓好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是我们所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进一步执行好已经签订的《安全管理承包责任书》。同时,要实施施工现场“一把手”负责制,项目“一把手”要对安全生产工作亲自抓、负总责,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制度建设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把提高项目经济效益建立在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到保障的基础之上。实现“零缺陷、零事故、零伤害”使安全生产工作走上持续发展的良性轨道。三是强化对员工责任心的培养。执行力的核心问题是员工责任心的培养,就是通过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让员工变成一种骨子里的意识和习惯。要强化职工安全生产法律意识,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真正做到人人遵章守法,营造关心人、爱护人、关爱生命的良好安全生产氛围。要教育员工树立“安全就是对自己高度负责,就是对家庭高度负责,就是对企业、对社会高度负责”的安全意识,让员工牢记没有生命就失去了一切的道理,从而自觉地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坚持持有效证上岗,把安全生产的思想贯穿于公司每一个员工的工作中,常抓不懈,真正从一点一滴的细小处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使安全生产警钟常鸣。

三、坚持“预防为主”,做好事前预防、事中预控、事后完善提升

“预防为主”是安全方针的核心内容,以往的事故教训反复告诉我们,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突出事前预防、事中预控、事后完善提升的工作思路,是我们做好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基本职能。

就目前情况看,安全检查、督查、自查仍然是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一切事故都源于隐患,隐患不除,事故未已。我们要视隐患为事故,因为隐患是事故发生的“导火索”,做好隐患排查治理才能够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治理隐患,才能把问题解决在现场,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所以要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进行全方位的隐患排查,充分调动专业人员和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积极性,通过多种方式、方法,突出重点部位,深入、细致、全面,全方位、深层次地开展排查,确保隐患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排查出来的隐患,必须在整改上狠下功夫,不等不靠,治理有效。对发现重大险情,要迅速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及时上报。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要抓到基层项目部。对查出重大安全隐患要实施挂牌督办和隐患整改评估。如果对发现的隐患有条件整改而不及时整改、对由于隐患治理不到位、不彻底,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要给予罚款、免职、降职等处分。

四、克服以包代管,必须加大对工程(劳务)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力度

就目前来看,施工企业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已成为一种唇齿相依的命运共同体,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但从目前人力资源市场看,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突出反映在安全管理过程控制上,必须引起工程总承包企业的高度重视。由于我们有的企业对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以包代管,甚至违法经营,造成事故频发的教训很多。如何加强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减少事故的发生,有效的规避安全风险,是工程建设中总承包单位面临的课题。鉴于此,我们必须克服以包代管思想,加大对工程(劳务)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力度。一是把好分包队伍引进准入关,强化事前控制,保证分包队伍的“合法性”。二是使用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不得超资质分包工程。

三是不准使用资质挂靠的分包队伍,杜绝转包、重复分包现象的发生。施工企业要制订严格的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管理办法,对分包队伍选择、准入、合同签订以及履约过程的安全、质量、结算等方面管理都要有明确的规定。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发生事故后无策,将极大的风险留给了企业,付出了沉重的代价,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四是把好分包队伍安全费用关。要加大对工程(劳务)分包队伍的安全投入的监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安全防护到位。

五、坚持“科技兴安”,充分发挥技术支撑、方案引领的作用

大力发挥科技进步重要支撑作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是今后安全发展的必然趋势。我们要树立从技术层面着手抓安全管理工作的理念,坚持把预防事故发生,作为安全生产科技工作主攻方向,着力提高防范、管控、监视的科技能力,把科学技术融于安全管理之中。工程技术人员要进一步增强安全责任意识,从编制方案开始就要充分考虑采用安全可靠的技术参数;在编制和组织技术交底工作中,一定要结合施工实际,严格按照规程、规范和施工技术方案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技术指导和技术把关对安全生产的技术保证作用。坚持运用标准不动摇,执行标准不含糊,落实标准不走样,充分体现技术在安全生产领域中基础作用、支撑作用。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安全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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