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企业发展需要,近日,酒钢成立安全环保管理委员会,明确组织机构、主要职责和工作规则。委员会成立后,全面负责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
安全环保管理委员会由集团公司总经理任主任,包括1名执行副主任、12名副主任、31名委员和26个部门。同时,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开展相关工作。其中,委员会承担9项主要职责,委员会办公室承担5项主要职责。
委员会在履职过程中,执行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专题会议不定期召开;安全环保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环保工作例会。另外,委员会办公室执行汇报制度。每月报告一次、年终报告一次;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汇报;成员单位每季度报告一次。
委员会要求,委员会办公室要做好会议记录;检查、评比各单位的安全管理状况,对相关人员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考评。同时,督查各单位的工作落实情况,并进行总结和评比,将总结和评比意见上报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