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总公司下发《领导干部薪酬制度改革及中长期激励机制实施方案》以来,各有关单位和专业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相互配合、协同工作,扎实有序地推进首钢领导干部中长期激励机制改革的各项工作,目前,《首钢二级单位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和5家试点单位负责人“任期目标责任书”已通过董事会审议,相关工作正在按规定时限要求稳步推进。
首钢全面深化改革坚持问题导向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去年以来,从发展战略出发,按照上级规定和要求,紧密结合首钢实际,扎实推进以建立领导干部中长期激励机制为重点的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实现规范管理、激发活力,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今年初的首钢“两会”也明确提出,建立领导干部中长期激励机制,就是要把各级领导干部的关注点转移到更加关注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聚焦到企业长远发展上来。
总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先后多次专题听取汇报,进行专题研究、系统筹划,努力提高改革的针对性、科学性、可行性。总公司颁发了《领导干部薪酬制度改革及中长期激励机制实施方案》,以建立领导干部中长期激励机制为重点,深化领导干部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领导干部薪酬制度改革及中长期激励机制的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实施范围和主要内容,进一步规范薪酬制度,调整薪酬结构,完善考核办法。明确提出要制定领导干部中长期激励机制的任期目标及考核办法,各单位要与总公司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
此项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同时首钢对二级单位制定任期目标责任书尚属首次,是一项开拓性、探索性的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总公司选定股份公司、京唐公司、矿投公司、环境公司、组织人事部5家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单位或部门先行试点。各单位、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协同工作、上下互动,有序推进。计财部、劳动工资部围绕建立二级单位负责人中长期激励机制进行了调查研究,组织对“国家及北京市对企业负责人考核管理现状”和“首钢负责人考核管理现状”进行了解读、分析、梳理。按照总公司各试点单位先提出自身的任期目标任务,再交总公司进行集中研究的要求,各试点单位根据本单位所处的发展环境、面临的难点、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学习总公司《领导干部薪酬制度改革及中长期激励机制实施方案》,站在首钢全面深化改革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领导干部中长期激励机制的目的、意义,积极落实本单位中长期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的制定工作。股份公司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着重分析企业现状,开展与行业、钢铁板块上市公司对比找差的基础上,提出了领导干部三年任期目标责任书建议;京唐公司主要领导组织认真研究,在设定战略发展目标,确定任期目标任务的前提下,制定了具体细化措施作为支撑;矿投公司超前工作,早起步、早打算、早计划,根据矿产资源市场环境变化及首钢矿产资源业现状,形成并提报了11个附件、长达60多页的材料;环境公司主动工作,对产业发展趋势进行认真分析,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了三年任期目标任务建议;组织人事部通过调研分析,提出了加强组织人事和人力资源体系建设,为首钢钢铁和城市综合服务商领域各业务板块发展提供坚强的战略支撑和组织保障的战略发展目标。在《任期目标责任书》的制定过程中,各单位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找出当前企业的短板、难点、关键点,聚焦制约企业中长期发展的关键问题,按照首钢发展战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以及总公司转型发展的要求,坚持“抓得准、做得实、跑得赢、可衡量”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三年任期目标建议。
在调研分析中把握方向,在修改中不断完善。总公司分管领导先后多次组织有关单位对企业负责人任期目标任务进行研究,计财部、劳动工资部等专业部门加强指导、严格把关,并提出修改意见。一次又一次地修改、完善、优化,大家不断深化认识,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思路也逐渐地清晰起来。在各单位提出任期目标建议的基础上,总公司于5月22日、6月5日、7月15日、8月22日,先后4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进行了深入研究,并进一步修改完善。参照市国资委的有关规定,紧密结合首钢实际,形成了《首钢二级单位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同时,为了使5家试点单位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按照可复制、可推广的原则,编制了5家试点单位任期目标责任书,并已通过总公司董事会审议。
据了解,《暂行办法》对企业负责人任期业绩考核办法的制定原则、考核内容、奖惩等提出了要求,并明确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目前,领导干部中长期激励机制改革的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此项工作既是对领导干部的激励机制,又关系到企业的发展方向和目标。按照总公司要求,要认真总结试点单位经验、做法,根据“首钢二级单位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其他二级单位参照试点单位《任期目标责任书》模式,于9月底前提出任期目标任务,10月份总公司专题研究后,提交董事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