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质监局批准发布DB14/T1064—2015《钢铁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等13项能耗限额地方标准,这些项标准将于9月25日正式实施。目前,山西省已制定并发布54项节能地方标准,初步形成了覆盖全省主要耗能行业的节能标准体系。
此次发布的13项标准中7项为强制性地方标准,分别为DB14/1056—2015《红花提取液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DB14/1057—2015《大小容量注射剂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DB14/1058—2015《日用玻璃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DB14/1059—2015《烧结砖瓦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DB14/1060—2015《软饮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DB14/1061—2015《陶粒压裂支撑剂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DB14/1062—2015《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另有6项为推荐性地方标准,分别是DB14/T1063—2015《低压电动机就地无功补偿系统使用规范》、DB14/T1064—2015《钢铁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DB14/T1065—2015《电解铝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DB14/T1066—2015《甲醇燃料调配规范》、DB14/T1067—2015《卓越能源绩效评价规范》、DB14/T1068—2015《企业能源管理体系评价规范》。
据介绍,在已经发布的节能地方标准中,部分已有能耗限额国家标准的,为实现全省节能目标,山西省制定了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目前,能耗限额标准基本覆盖了山西省电力、建材、钢铁、有色冶金、焦化和煤化工等主要行业。
截至目前,全省已制定并发布54项节能地方标准,涉及能耗限额、监测方法、能源管理体系、节能标准体系、节能评价等方面,初步形成了覆盖全省主要耗能行业的节能标准体系。省质监局在省经信委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不断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力度,将节能标准作为地方标准化工作重点,加快地方标准制修订力度,为推进全省节约能源工作提供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