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央企不败金身被打破后,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股份)被警示将步保定天威的后尘,昨日网络上甚至传出一份中钢集团的“恳请书”,称恳请投资者不要行使中钢债券的回售权,目前发改委、国资委正在紧急协调“10中钢债”解决方案。
中钢集团是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其下属一级核心子公司中钢股份发行并由其担保的“10中钢债”发行规模20亿元,10月20日下周二为付息日,且面临投资者回售行权。招商证券日前分析认为,“10中钢债”违约的风险很高,如果没有外部援助,一旦下周二投资者行使卖权,中钢股份仅凭自身财力无法完成债券兑付。
所谓回售权是指债券持有人在特定情况下将债券回售给企业的权利,例如债券价格持续下跌时。
10月15日,《21世纪经济报道》获得一份以中钢集团名义出具的《关于恳请配合解决“10中钢债”兑付难题的函》。该函称,中钢集团在抓紧实施债务重组的同时,一直努力寻求“10中钢债”解决方案,目前发改委、国资委正在紧急协调“10中钢债”解决方案,恳请“10中钢债”投资者保持一致行动,撤销回售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