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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预测有重污染天可停产停工 强化对钢铁等企业监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1-30  浏览次数:158
 
核心提示:省政府办公厅昨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完成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年度目标(PM10,97微克/立方米)预测出现
       省政府办公厅昨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完成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年度目标(PM10,97微克/立方米)预测出现重污染天气时,要果断采取企业停产限产、建筑工地停建停工、机动车限行、人工增雨作业等应急措施,最大限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影响。

通知要求,各地要倡导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要实行污染源清单管理,细化应急响应措施,并向社会公开。

通知还要求,严控工业企业污染排放。强化对火电、钢铁、石化、平板玻璃等重点企业监管;对生产粗放、违法生产、超标排放甚至偷排的企业,坚决依法查处;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严控扬尘污染,加大城区道路特别是中心城区和重点地区道路清洗频次和保洁工作,严把渣土运输准入关、道路运输关和污染处罚关,严查道路遗撒和乱倾乱倒行为,从严从重处罚违法行为。

另外,通知还要求各地拓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途径,严控秸秆露天焚烧。严控机动车尾气污染,今年底前必须全部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

如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完成目标、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地方和相关职能部门,将对党政领导干部严肃处理、严格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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