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鞍钢工程建设公司将下属第一工程分公司和钢构公司特种结构厂确立为承包经营的试点单位,并与两家单位签下承包契约书,拉开了承包经营的大幕。
据介绍,该公司决定试水实行承包经营,旨在以市场开发为龙头,通过实行承包经营,打破制约公司发展的体制机制瓶颈问题,激发企业经营活力,实现“党风民气搞上去、企业效益搞上去、职工收入搞上去”目标。
据悉,在实施承包经营中,承包方在交纳一定数额风险抵押保证金同时,享有人事与薪酬管理权、机构设置管理权、计划财务管理权、市场营销权、物资招标采购权等权力。承包考核指标实行分段计算累计考核,承包期内实现利润持平目标,返还风险抵押保证金并按相应比例奖励承包单位。承包期内实现盈利,在返还风险抵押保证金并按相应比例奖励承包单位的基础上,另按盈利金额进行分成。承包期内利润亏损小于500万元时,不扣承包单位领导层风险抵押保证金;当亏损金额达到500万元时,将承包单位领导层风险抵押保证金扣除外,承包单位领导层全体成员解聘另行安排工作;当亏损金额超过1000万元时,将承包单位领导层风险抵押保证金扣除外,承包单位领导层全体成员降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