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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等重污染企业将退出辽宁各城市建成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2-23  浏览次数:397
 
核心提示:今年起,我省(辽宁省,下同)各市将针对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钢铁、化工、有色等污染较重企业制定退出计划,有序推动污染较重企
       今年起,我省(辽宁省,下同)各市将针对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钢铁、化工、有色等污染较重企业制定退出计划,有序推动污染较重企业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

年底前

完成重点企业环境风险排查

      近日,辽宁省政府下发了省环保厅上报的《辽宁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方案》提出,今年起,辽宁省各市将针对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钢铁、化工、有色等污染较重企业制定退出计划,有序推动污染较重企业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实施产业升级搬迁,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扩建能耗高、水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

      年底前,各市、县(市、区)将完成重点化工企业、重点排污企业以及各类污水处理厂的环境风险排查。评估现有化学物质环境和健康风险,2018年起,按照国家公布的优先控制目录,严格限制其生产、使用和排放,并逐步淘汰替代。

      《方案》提出,我省将选取重点用水大户,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到2020年,全省用水总量将控制在160.6亿立方米以内。

2018年起

每季度公开饮水安全信息

      对于大家非常关心的饮用水的安全问题,《方案》明确,我省将实现饮用水源全过程监管,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各市自今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水安全状况信息,各县(市、区)自2018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水安全状况信息。

      综合考虑水环境质量及达标情况等因素,我省每年将公布最好、最差的3个城市名单和各市水环境质量状况。此外,我省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民心网、微信等网络平台作用,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一经查实,可给予举报人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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