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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出台国企高管与员工持股激励实施细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3-16  浏览次数:463
 
核心提示:随着国企经营管理状况、国资监管水平的提升,国企高管只能持有本级企业股权,不能持有下级企业股权,已经不符合当前改革要求
       随着国企经营管理状况、国资监管水平的提升,国企高管只能持有本级企业股权,不能持有下级企业股权,已经不符合当前改革要求。住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国资监管部门应尽快出台针对完全竞争市场环境下的国有企业,高层管理者与员工一视同仁持股激励的相应实施细则。

      住疆全国人大代表武钢认为,国资监管部门尽快出台针对完全竞争市场环境下的国有企业,高层管理者与员工一视同仁持股激励的相应实施细则,通过规范的制度设计,支持企业管理团队与职能部门员工持有本企业所出资各级子企业、参股企业的股权,进一步激励员工参与混改,让核心管理人员、技术骨干与企业形成荣辱与共、风险共担、共同成长的共同体,提升国有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通过激励措施提升国有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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