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矿产品价格大幅下滑、许多矿山企业盈利能力下降的背景下,不少税务方面人士都认为资源税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可以有效降低矿业企业负担,并且拿出已经执行从价计征的煤炭行业作佐证。
6月29日,山东百丞税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华接受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将从量计征调整为从价计征是此次资源税改革的核心,在各级政府认真切实执行的情况下,企业税费是会得以减轻的。”山东淄博一家铁矿石企业的财务人员就表示,实施从价计征确实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企业的税费压力。
然而,并不是所有矿产行业都对资源税新政翘首期盼。
一些铁矿石业内人士表示,这次的资源税调整,只能让一些仍在正常生产的钢厂下属矿山的成本略有下降,对于独立矿山企业则几乎没有影响。山东招金集团副总经理李宜三也曾表示,资源税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实质上增加了黄金矿业企业的负担。
铁矿税负减轻
根据《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的要求,7月1日起,在21种资源品领域实施矿产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对《资源税税目税率幅度表》中列举名称的21种资源品目和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金属矿实行从价计征,计税依据由原矿销售量调整为原矿、精矿(或原矿加工品)、氯化钠初级产品或金锭的销售额。具体税率为:铁矿1%-6%、金矿1%-4%、铜矿2%-8%、铝土矿3%-9%、铅锌矿、镍矿、锡矿2%-6%。
从2015年5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铁矿石资源税减半征收,已经让铁矿山企业减轻税费负担90亿元左右。那么,执行新政策之后,到底能给企业带来什么样的变化?
据前述淄博铁矿石企业的财务人士分析,目前,国内大中型矿山铁矿资源税多在13元/吨-16.5元/吨,折算后铁精粉资源税约为40元/吨-50元/吨,按照2015年最新政策40%征收,实际税费约为16元/吨-20元/吨。而按从价计征1%-6%的税率幅度来算,扣除矿产资源补偿费、价格调节基金、采矿权出让溢价金等,实际税费约20元/吨-40元/吨不等,预计最终矿山企业成本将降低10元/吨-15元/吨。
董华分析,虽然前后调节幅度并不是很大,不过在我国对进口铁矿石依存度不断提高的背景下,通过资源税改革,可以维持部分矿山企业一定的开工率,可以适当降低开工矿山企业的成本,从短期看是减轻了国内矿山企业的生存压力。
董华表示,各类矿产品的税率幅度,是按改革前后税费平移原则,统筹考虑以前年度矿产品市场价格因素以及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金额后确定的。这意味着,资源价格上涨、企业效益提高时,税收相应增加;当价格下跌、效益降低时,税收随之减少。这对陷入经营困境的企业来说是一大利好。
导报记者了解到,国家对于矿产资源资源税征收调整过多次。以铁矿石为例,1994年调整为从量定额征收,征收范围为每吨2-30元,并根据矿山不同类型和等级来确定不同征收率;2002年下调至按规定税额的40%征收;2006年调整为按60%征收;2012年提高到按80%征收;2015年下调至按40%征收。
征税移至销售环节
减缓资金压力
“此次资源税改革给企业带来的好处是多方面的。”招远市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戴汉宝表示,改革后,根据企业黄金销售额征收,征税行为发生在企业销售环节,征收环节的后移,客观上减轻了企业资金压力。除了税负以外,企业更关注这些税收改革如何影响企业发展。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某黄金矿业企业财务人员这样告诉导报记者,“按照从价计征方法计算,我们需要缴纳的实际税款比从量计征要高一些。”
是不是大部分黄金矿业公司都有生产成本上升的担忧呢?
以财税行业专家提供的山东某黄金矿业上市公司测算的资源税数据为例,2015年该公司金产量为2.73吨,共处理矿石1365.48万吨,按照每吨矿石征收8元资源税的政策规定,该公司需要缴纳1.09亿元的资源税。此外,企业还需按照黄金销售收入×开采回采系数(0.7)×矿产资源补偿费率(4%)来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按照2015年黄金销售收入63.52亿元来计算,应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1.78亿元。这样算下来,该上市公司2015年共缴纳了2.87亿元税费(不含价格调节基金)。
该财税专家对上述上市公司2015年执行新政策后的资源税情况也进行了测算。2015年该上市公司金精矿销售收入为63.52亿元,如果金锭折算比为1的话,按资源税4%计算,需要缴纳2.54亿元(不含价格调节基金)。算起来,执行从价计征后比从量计征少缴纳税费3301.87万元。
不过,该财税专家表示,目前金锭折算比的政策尚未最终确定,但业内普遍将其默认为1.2或者1.3。假设金锭折算比为1.2,那该企业需要缴纳3.05亿元,比从量计征多缴纳1779.44万元。
导报记者从多位黄金矿业企业负责人处获悉,由于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具体收费情况是县、市级政府决定的,因此,几乎所有黄金矿业企业都可以在当地政府手中拿到矿产资源补偿费的优惠政策。“比如,原本需要缴纳10万元矿产资源补偿费,企业只需要缴纳3万到5万就可以。”上述黄金矿业企业财务人员这样告诉导报记者。
“虽然测算结果同黄金行业内的普遍看法相同,但只要利用好政策,大型黄金矿产企业还是有降低纳税成本可能的。”董华认为,在资源税改革的新政策中明确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采用充填开采方式采出的矿产资源,资源税减征50%;对符合条件的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资源,资源税减征30%;对鼓励利用的低品位矿、废石、尾矿、废渣、废水、废气等提取的矿产品,由省级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减税或免税,并制定具体办法。
山东版细则出台在即
对《资源税税目税率幅度表》中列举名称的22种资源品目,由中央统一确定适用税率改为由省级政府在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具体适用税率的建议,报财政部、税务总局核准、确定。那备受矿业企业关注的资源税改革山东版究竟会如何呢?
6月29日,导报记者从山东省地税局获悉,山东方面关于资源税改革的细则已报山东省政府审批,很快将出炉。
山东省作为未改革品目资源税收入最多的地区之一,已经提前谋划布局,先后调研了矿产开采企业2631户,汇总2012-2015年矿产品销量、销售收入、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价格调节基金等数据21万条,为及时、准确、科学地开展税率测算奠定了基础。
除了矿产资源之外,此次资源税改革扩大征税范围,与生产、生活均密切相关的水、森林、草场、滩涂等生态资源也被纳入改革范围。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胡怡建表示:“把水资源、森林资源、草场等纳入征税范围将有效提高自然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现在征收。”
启动水资源费改税试点,是全面推开资源税改革的一大亮点,也显示出清费立税的改革思路和特征。“以往的政策,在下达到地方政府后,个别各级政府会将政策改头换面,巧立名目,加收一些其他费用。因为对于一些资源大省来讲,资源税费是一块肥肉。
不过,这次政策中很明确地指出要取缔违规、越权设立的各项收费基金,进一步理顺税费关系。这也显示了,这次改革对于清费立税的决心。”董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