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东北特钢及下属子公司东北特钢大连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大连特钢”)、东北特钢大连高合金棒线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棒线材公司”)进行重整。这意味着东北特钢自今年3月份开始九度债务违约之后,正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抚顺特钢在10月10日的公告中称,债权人于9月26日正式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其控股股东东北特钢及其子公司大连特钢、棒线材公司进行重整,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9月29日通知东北特钢上述申请,并于10月10日裁定受理。
抚顺特钢不在债权人申请的重整范围之内。抚顺特钢在公告中提到,东北特钢占公司总股份的38.22%,这些股份目前均被冻结和轮候冻结。东北特钢债务违约后续处置是否会引起公司控制权的变化及造成其他影响还存在不确定性。
此番向法院提出申请的是阿拉善盟金圳冶炼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阿拉善盟金圳冶炼”)。 阿拉善盟金圳冶炼为东北特钢债权人及供货商。澎湃新闻查阅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阿拉善盟金圳冶炼位于内蒙古阿拉善盟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成立于2005年11月22日,注册资本36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铁合金、微硅粉生产、销售;五金、建材、钢屑的销售;及上述产品的进出口业务、铬矿石销售。
而早在债权人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之前,辽宁身政府已确定东北特钢将进入破产程序。9月21日,一份名为“东北特钢集团债券人委员会会议纪要”的文件在网上流传。该会议纪要显示,辽宁省政府已确定东北特钢进入破产程序,预计9月底之前出台破产重组方案。在此之前,辽宁省政府在东北特钢违约事件中几乎找不到存在感。有业内人士曾对澎湃新闻表示,“财政收入陷入危机的辽宁省政府已经没有办法支援东北特钢,东北特钢的债务解决将是一场马拉松。”
彼时,债权人尚不清楚破产重组方案的具体内容,是集团整体破产,还是脱壳破产,不得而知。中国银行作为牵头行,还提出整个破产方案需要有债权人委员会的介入、清产核资的过程由债权人委员会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操作、各债权银行考虑大化集团担保等的连锁反应问题等三点建议。
实际上,东北特钢走上破产重整之前曾试图以“债转股”盘活企业。东北特钢计划将金融债务中70%进行债转股,其余保留,原债权人可通过东北特钢整体上市或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后实现投资退出。
只不过,东北特钢并没能复制同样债务压顶的中钢集团的幸运,后者包括债转股在内的债务重组方案目前已正式获国务院批准。从目前公开消息来看,债券投资者强烈反对东北特钢债转股。此前公布的东北特钢2015年度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短期融资券持有人会议的决议中,投资人向东北特钢提出偿还本息、承诺不强行实施“债转股”等方式逃废债,并要求公司公布延迟发布的2015年报。
东北特钢随后也答复称,不会采取恶意逃废债行为,也不会单方面对未兑付的债务融资工具采取“债转股”行为,并愿就债务偿付问题与债券持有人进行协商,谋求根本解决债务违约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东北特钢2015年年报及2016年第一季度财年信息至今未对外公布,这让债权人始终无法了解东北特钢目前真实的经营及财务状况,担心东北特钢转移优质财产。东北特钢最后披露的资产负债率在85%以下,但7月中旬曝光的《省政府东北特钢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传达提纲》显示,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是120%,严重资不抵债。
也正是因为东北特钢迟迟不披露财务信息,9月28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自律处分信息,给予东北特钢严重警告处分,暂停东北特钢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
值得关注的是,留给东北特钢破产重整的时间是接下来的9个月。破产重整程序启动后,债权人依法申报债权,由法院指定专门破产管理人在人民法院和债权人的监督下将在最长9个月内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然而,破产重整或许还不是东北特钢最后的命运。此前有债券交易人士透露,债权人对破产重整比较悲观,未来还是可能走到破产清算这一步。(来源:澎湃新闻 记者 贺梨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