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需要,计划向河南安阳商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六家金融机构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公司计划本次申请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贷款期限为不超过24个月,贷款利率为6.18%/年,作为该笔贷款的增信措施,公司拟将持有的安钢冷轧公司26.11%的股权作为质押物分别质押给上述金融机构,该项质押于上述贷款到期全部归还本息时同时取消。
上述贷款事项已经公司于2016年11月8日召开的2016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16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贷款和担保的相关事项。
一、《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申请向河南安阳商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10000万元,利率6.18%/年,期限两年,本次贷款以公司持有的安钢冷轧公司8.71%的股权做质押,还款来源为公司经营性资金收入,保证到期付息还款。
2、申请向安阳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6600万元,利率6.18%/年,期限两年,本次贷款以公司持有的安钢冷轧公司5.74%的股权做质押,还款来源为公司经营性资金收入,保证到期付息还款。
3、申请向河南汤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2600万元,利率6.18%/年,期限两年,本次贷款以公司持有的安钢冷轧公司2.26%的股权做质押,还款来源为公司经营性资金收入,保证到期付息还款。
4、申请向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5900万元,利率6.18%/年,期限两年,本次贷款以公司持有的安钢冷轧公司5.14%的股权做质押,还款来源为公司经营性资金收入,保证到期付息还款。
5、申请向内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1900万元,利率6.18%/年,期限两年,本次贷款以公司持有的安钢冷轧公司1.65%的股权做质押,还款来源为公司经营性资金收入,保证到期付息还款。
6、申请向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3000万元,利率6.18%/年,期限两年,本次贷款以公司持有的安钢冷轧公司2.61%的股权做质押,还款来源为公司经营性资金收入,保证到期付息还款。
二、本次贷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贷款将用于公司补充资金流动性,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及缓解资金需求压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