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全区共关闭退出煤矿21个,比国家目标责任书计划任务17个超额完成4个;完成煤炭去产能任务274万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5%,超额完成36万吨。
今年以来,面对不断加大的经济下行压力,自治区党委、政府着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推进煤炭去产能工作。我区成立了以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负责的钢铁煤炭化解过剩产能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钢铁煤炭去产能各项工作,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各地煤炭去产能目标责任任务。
自治区先后制定出台《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的实施方案》《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6年度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的实施方案》等多个相关配套政策文件,从政策、制度上保障和促进煤炭去产能工作的实施。
为督促各地按质按期完成目标任务,我区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主要成员单位先后多次赴煤炭去产能10个地州和相关企业开展调研和督促、指导工作,确保去产能任务落到实处。
自治区还争取中央支持新疆煤炭去产能专项奖补资金18835万元,目前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用于安置1584名关闭退出煤矿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