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称 钢企回购股份动力不足,可操作性不强
近期,相关监管层在召开的一次会议中表达了希望破净大公司回购股份的建议,而此次被召集参加会议的上市公司主要为银行及大型央企。在上市央企中,每股股价低于净资产的有47家,其中有6家央企是钢铁企业;在市净率最低的十家央企中,钢铁企业也有3家上榜,分别是*ST鞍钢、宝钢股份和武钢股份。数据显示,*ST鞍钢的市净率昨日显示为0.46,而宝钢股份和武钢股份的市净率分别为0.57和0.57。
钢铁业央企掀回购潮存难度
关于钢铁业破净央企是否有望响应监管层号召加入回购股票队伍的问题,昨日,有业内人士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目前钢铁行业中宝钢股份或是唯一有能力操作此事的上市央企。因为从目前钢铁行业格局来看,回购股份,也要有一定资本和前提,首先公司的资产本身情况需要比较优良;其次公司也要有足够的现金来进行回购;最后,上市公司的市净率要足够低方可。能够满足这些条件的上市钢企数目并不多,“目前的钢铁央企只有宝钢股份有这个能力,其他钢企的可操作性都不太强。”
宝钢股份昨日晚间发布的2013年度业绩报告中显示,受钢材销售价格微涨影响,宝钢股份第四季度实现利润总额14.5亿元,环比三季度略有增长,增幅为4%。公司全年实现营业利润76.9亿元,增幅114.0%;实现合并利润总额同比减少39.0%,期末资产负债率在50%以下,期末总资产较期初略有上升。
宝钢股份早在2012年8月份就已经启动实施了一轮总额高达50亿元的回购,整个回购计划耗时8个月,在这期间,股价一度上涨了27.2%。但随后,宝钢股份股价再度走低,昨日,宝钢股份收盘于3.79元/股,与2012年8月27日(启动回购前一日)4.07元/股的股价相比还低了6%。
因此,宝钢股份这一轮回购,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可谓“打了水漂”。而在这一“前车之鉴”的影响下,接下来是否再接再厉继续回购,估计宝钢股份还得掂量一下。
钢企增持积极性高于回购
与以往不同,此次监管层鼓励央企通过发行债券、优先股的方式筹措资金回购股份。特别是去年12月证监会发布的《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允许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募资进行二级市场回购。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可以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为支付手段,或者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可以公开发行不超过回购减少资本总额的优先股。
有分析人士指出,证监会的这种制度安排十分契合国企的情况。上市国有企业中拥有大量国有非流通股,不能入市流通,推出优先股可将存量国有股的一部分转化为优先股,一方面使上市公司融得资金用于回购股票,另一方面可使国有股适时退出,引入民营资本,激发企业活力。
那么,这些机制的安排是否能够有效推动破净钢铁央企启动回购呢?有业内相关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也仅在理论上可行,但是实际操作性却并不高。“理论上是可以的,但是为什么要这么干呢?”该业内人士指出,回购股份对上市公司大股东并没有什么好处,所以钢铁央企的自身动力是不足的。“公司如果在资金上完全没什么压力,做一点(回购)回馈小股东还挺好,如果有压力就没有这个必要,因为执行可能有难度。”有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
同样是为了维护股价,相比回购,上市央企显然更愿意增持。“增持,好歹还是股份集中到自己手里来了,回购,是直接注销了。”一位业内人士评价道。
这也已从上市钢企相对积极的增持行动中可见一斑。数据显示,2013年,包括宝钢股、武钢股份、*ST鞍钢等在内的7家上市钢企的大股东或则高管层增持了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