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缔“地条钢”大限过去已经近两个月,地方政府在抽查验收工作结束后陆续公布了“地条钢”取缔成果。
据新华社报道,近日经新疆自治区督查复查和国家“地条钢”专项抽查工作组抽查验收,确认新疆24家“地条钢”生产企业共500万吨产能被全部拆除。其中,17家企业在原拆除计划之内,另7家企业由5月份之后群众举报并经查证属实。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信委网站获悉,此前的5月10日,新疆自治区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2017年自治区拆除“地条钢”企业设备公告》,拟对新疆龙江兴贯众特钢有限公司等17家“地条钢”企业的中频炉主体设备、变压器、除尘罩、操作平台及轨道进行彻底拆除。
随后的5月21日,新疆自治区国家取缔“地条钢”专项督查反馈会召开。国家取缔“地条钢”第二督查组组长、工信部原材料司巡视员骆铁军对新疆自治区取缔“地条钢”工作情况进行了反馈,彼时,新疆自治区所有“地条钢”企业都已停产,95%的企业已开始拆除工作。
所谓“地条钢”,指的是以废钢铁为原料、经过感应炉等熔化、不能有效地进行成分和质量控制生产的钢或者钢材,主要为建筑用钢,被认为存在着严重的质量隐患。
历时近一年之后,“地条钢”取缔工作收尾。此前的7月18日,国家发改委政研室主任兼新闻发言人严鹏程提到,截至6月末,“地条钢”按计划出清,即将就此开展督查。据统计,经过彻底清理排查,2017年上半年全国共取缔、关停“地条钢”生产企业600多家,涉及产能约1.2亿吨。
而对新疆来说,“地条钢”的存在有其天然优势。电费、废钢价格相对比较便宜,加之企业在环保和安全上几乎零投入,因而“地条钢”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极低。据《中国冶金报》报道,新疆的“地条钢”小厂,一般每年2月、3月份来新疆组织生产,8月、9月份卖完产品以后关门走人。在进入市场的时候,这些“地条钢”可以比新疆地区合规合法企业最低价格每吨再低80元-100元。
值得注意的是,“地条钢”不仅对新疆的钢材市场造成乱象,对其去产能也意义深重。按照要求,新疆在“十三五”期间应淘汰700万吨钢铁落后产能。而在过去的2016年,新疆完成钢铁去产能任务仅90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