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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钢铁水泥企业明年起须持证排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14  来源:兰格钢铁网  浏览次数:520
 
核心提示:日前,根据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关于开展钢铁、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统一安排,按照时间表规定,哈尔滨市启动钢铁、水泥
 日前,根据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关于开展钢铁、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统一安排,按照时间表规定,哈尔滨市启动钢铁、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工作,今后相关企业必须持证排污、按证排污。

    据了解,水泥行业排污许可填报工作在今年9月20日前完成,企业可在11月15日前取得排污许可证。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所有企事业单位必须按期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年底前没有拿到排污许可证的水泥企业,将视为非法排污,环保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严厉查处。钢铁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的申请与核发将于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首次发放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三年,延续换发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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