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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继续退出煤炭落后和无效产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4-25  来源:兰格钢铁网  浏览次数:524
 
核心提示:4月24日,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任育之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16年以来,在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化解煤炭过剩产能
 4月24日,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任育之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16年以来,在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2018年是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国家能源局将继续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向深入。一是继续退出落后和无效产能。重点退出“僵尸企业”。继续退出开采范围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相重叠的煤矿。引导一批30万吨/年以下(不含30万吨/年)煤矿有序退出。二是加快释放优质先进产能。坚持按照产能置换指标交易等市场化手段发展优质产能,保障煤炭稳定供应,倒逼无效低质产能加快退出,提高煤炭先进产能所占比重。三是继续完善煤炭动态平衡长效机制。坚持煤矿产能公告制度,及时反映产能动态变化。加快完善中长期合同制度,鼓励煤炭供需双方多签直购直销合同。同时还要推动煤炭的最低库存和最高库存制度,支持企业建设煤炭储运设施,提高社会存煤特别是电厂存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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