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9日,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首钢股份)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首钢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70号)文件,标志着首钢股份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进入了实质性阶段。
根据重组方案,本次首钢股份将以停产资产(置出资产)与首钢迁钢公司资产(置入资产)进行置换,置出资产与置入资产的差额部分以4.29元/股的价格,向首钢总公司发行2,322,863,543股。发行完成后首钢股份总股本为5,289,389,600股,其中首钢总公司持有4,198,760,871股,占79.38%。
重组完成后,首钢股份将具备年产800万吨钢及其配套的生产能力,具有焦化、炼铁、炼钢、轧钢的完整生产工艺流程,形成具有国际一流装备和工艺水平的热轧板、冷轧板生产体系,实现公司发展的新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