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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钢铁煤炭领域结构性去产能进度如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18  来源:兰格钢铁网  浏览次数:540
 
核心提示: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8年7月17日(周二)上午10:00,在中配楼三层大会议室召开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就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回答记者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8年7月17日(周二)上午10:00,在中配楼三层大会议室召开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就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以下为文字实录:

    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主任、新闻发言人严鹏程:

    第五方面,上半年推进煤炭、钢铁领域结构性去产能工作情况

    煤炭领域,重点推进了四方面工作。

    一是坚决处置“僵尸企业”。督促指导各地系统梳理汇总2016年以来“僵尸企业”的处置情况,列出名单、制定计划、全面稽查、上报结果。

    二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适当提高了南方地区煤矿产能退出标准,按照严格执法关闭一批、实施产能置换退出一批、通过改造升级少量提升一批“三个一批”的方式,逐步提升或淘汰退出。

    三是严格治理违法违规产能。按照追究责任、处理人员、办理手续、恢复生产“四个同步、四个到位”的要求,积极推动建设项目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对依法处理到位、具备相关条件的煤矿项目,协调加快办理相关手续,实现依法建设生产。

    四是统筹做好去产能、保供应和稳价格工作。针对今年以来能源需求快速增长、异常天气频发的新形势,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增加优质产能释放、强化运输协调保障、推进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加强预期引导和市场监管等措施,统筹做好去产能、保供应、稳价格相关工作。

    钢铁领域,重点推进了三方面工作。

    一是推动落实年度去产能目标任务。对各地上报的2018年压减粗钢产能计划进行了确认,通过常态化严格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使达不到标准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依法依规退出,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是强化巩固去产能成果。始终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严禁新增产能,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和已化解过剩产能的重新复产,严把钢铁产能置换和项目备案关,防止产能“边减边增”。

    三是促进钢材市场平稳运行。进一步加强钢铁行业运行分析,掌握市场供求状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促进钢材价格运行在合理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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