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渭平原中央督察在即,山西全省环保自查开启
8月22日“蓝天保卫战”执行后,将对环境汾渭平原进行全面督查,随着此次环境治理行动的临近,近几日,山西省环保自查行动开启。其主要是对当地企业环保指标进行新一轮核查,当地政府重视程度高,环保组人员巡视频繁。目前河津、临汾部分企业限产15-30%左右,吕梁地区部分企业限产10-20%左右;太原、长治等地区部分企业限产15-30%不等,个别企业限产40-60%。
吕梁召开动员会议,部署自查相关工作
为响应号召,吕梁地区于今日召开环保督查动员部署会议,安排部署吕梁市环境保护强化督查工作,山西环保形势有可能将再度加强。
今日主要会议内容有:
1.动员干部提高认识
会议上,动员吕梁市环保系统广大干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迅速行动,发挥排头兵作用,瞪大眼睛,发现问题,推动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整治,确保吕梁市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会议由吕梁市环境保护领导组办公室主持召开,近100名执法人员和吕梁市环保局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
2.强调环保督查工作重要性
开展环境保护强化督查工作是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举措,是吕梁市委市政府交给我们的一项光荣的使命,是插向污染企业、事业单位的一把双刃箭,更是切实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迫切需要。各督查组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突出政策导向、问题导向、责任导向,严格程序,严肃纪律,从严从实扎实抓好环境保护强化督查工作,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针对督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要建立检查问题清单,由吕梁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汇总公开交办当地党委政府实行整改销号。特别是对偷排偷放、超标排污拒不改正、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非法处置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从重打击,涉嫌环境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在吕梁日报、吕梁电视台公开曝光,接受群众监督。
3.部署具体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本次强化督查工作取得实效,吕梁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县级环保部门先期抽调70名环境执法人员组成21个督查组,从7月19日起至8月19日为期1个月时间,赴各县市区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第一轮督查工作。重点督查:查处违法排污百日行动贯彻落实情况,存在问题企业整改、违法问题查处和典型案件查处情况;工业企业超标排污或不正常使用、擅自停用、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非法贮存、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弃物的违法行为查处整改情况,利用暗管、渗井、渗坑、裂隙、灌注排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整改情况;2017年以来群众反映强烈、重复举报、屡查不改、新闻媒体曝光、问题突出企业的违法行为查处整改情况;其它生态环境方面存在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