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在2018年大气污染治理中,河北继续强化工业污染源治理,11个设区市的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年均浓度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其中,全年压减炼钢、炼铁产能分别为1229.85万吨、1087万吨。
2018年,河北继续实施产业、能源结构调整,压减炼钢、炼铁、煤炭、焦炭、水泥产能和平板玻璃分别为1229.85万吨、1087万吨、1296万吨、517万吨、313.1万吨和810万重量箱,淘汰火电机组54.95万千瓦,完成28家重点工业企业退城搬迁,继续排查清理“散乱污”企业1.6万多家。
河北实施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推进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完成钢铁、焦化、电力等行业提标改造项目326个,6635家企业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在2018年秋冬季,河北实施重点行业差异化错峰生产办法,对8个传输通道城市及定州市、辛集市共5730家生产企业进行排放绩效评价,分为A、B、C、D四类,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各类污染物减排量占工业企业排放总量30%左右。
根据监测数据,2018年,河北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年均浓度分别为20μg/m3、2.3mg/m3,较2017年同比分别下降25.9%、20.7%。尤其,11个设区市的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年均浓度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