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原[2017]337号)要求,现将宁夏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炼铁高炉
升级改造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公示期为2019年7月24日至2019年8月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反馈。
地 址:宁夏银川市解放西街361号自治区政府六楼(邮编:750001)
联系电话:原材料工业处0951-6038262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8年7月23日
宁夏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
建设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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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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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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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炼设备名称、型号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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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算产能
(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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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开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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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产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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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换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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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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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工业园区宁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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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座1580m³炼铁高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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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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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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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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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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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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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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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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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炼设备名称、型号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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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算产能
(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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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拆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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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到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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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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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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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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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座600m³炼铁高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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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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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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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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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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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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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置换过程中的退出和建设产能数量,依照工信部原〔2017〕337号文产
能换算表进行换算。产能换算表用于计算置换比例,不作为核定产能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