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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钢质量管理“三项规定”促使产品质量提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3-07  浏览次数:219
 
核心提示:山钢集团莱钢制定实施《领导干部重大质量责任追究规定》《质量专项考核办法》《质量检查、督察管理规定》三项质量管理,促使产品

山钢集团莱钢制定实施《领导干部重大质量责任追究规定》《质量专项考核办法》《质量检查、督察管理规定》三项质量管理,促使产品质量大幅提升。1月份,莱钢未发生一起质量事故,质量异议损失同比下降48.24%,钢材综合合格率达到99.56%,环比提高3.28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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