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总公司能源环保部组织召开首钢推进环保工作专业会,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环保工作的指示和首钢干部大会精神,学习贯彻《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并就做好全国“两会”期间首钢环保工作进行部署,对环保违法行为做到“零容忍”。
3月1日起,《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开始实施。当日零时,北京市环保局组织全市环保执法力量,开展“零点行动”全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正式启动运用《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首钢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高度政治责任感杜绝环境违法事件发生。以《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树立环境优先的理念,抓住机遇,以壮士断腕的勇气,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推进首钢环保工作。总公司能源环保部继续组织检查组开展环保专项检查,对环境违法行为做到“零容忍”,确保首钢不发生环境违法事件,在全社会树立极好的环保形象。
总公司能源环保部要求各单位充分认识当前环境保护的严峻形势和加强环保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树立首钢极好的环保形象的高度抓好环保工作。一是要充分认识和深刻领会《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分阶段有步骤地落到实处。要迅速行动起来,自觉地加强环保工作,严格整改。二是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做到思想认识到位、领导重视到位、工作部署到位、职责明确到位、防控措施到位、应急准备到位。三是特殊时期环保工作要进行包括环保问题及整改措施、治理项目进展、在线设施运行、危险废物及辐射装置管理及政府部门到现场检查等情况的日反馈,加大信息流量。四是加大检查、监测力度,增设夜间抽查,通过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的“三不三直”的检查方式,杜绝环境违法事件的发生。对于检查存在问题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加重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