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1日,公司再次接到新钢集团通知,新钢集团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知,省国资委在推进新钢集团体制机制改革的过程中,出现涉及到新钢股份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公告编号:临 2014-010
债券代码:122113 债券简称:11 新钢债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2月13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鉴于控股股东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集团”)准备与有关方面研究论证新钢集团改制重组事项,该事项可能引起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为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新钢股份”自2014年2月13日起停牌。
2014年3月11日,公司再次接到新钢集团通知,新钢集团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知,省国资委在推进新钢集团体制机制改革的过程中,出现涉及到新钢股份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4年3月12日起停牌不超过30日。本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