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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雄安新区等13省市成首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地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10  来源:兰格钢铁网  浏览次数:685
 
核心提示:12月9日,在交通运输部召开加快交通强国建设专题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法制司司长魏东介绍,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交通强国
 12月9日,在交通运输部召开“加快交通强国建设”专题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法制司司长魏东介绍,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后,交通运输部加快推进交通强国建设,确定了河北雄安新区、浙江、重庆、深圳等13省市为第一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并开展第二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申报工作。

“这些试点省市将在交通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综合交通一体化枢纽、智能交通、科技兴安、交通运输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交通运输制度体系创新、绿色交通、现代物流等方面先行先试。”魏东说。

他介绍,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围绕设施、技术、管理、服务4大领域分地区、分主题、分批次开展22项试点任务。

在试点进程方面,魏东介绍,拟通过1-2年时间,取得试点任务的阶段性成果,用3-5年间取得相对完善的系统性成果,培育若干在交通强国建设中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试点项目,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出台一批政策规划、标准规范等,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培养一批高素质专业化的交通人才,在交通强国建设试点领域实现率先突破。

据悉,《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出台后,交通运输部在推动落实上先后印发了《<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任务分工方案》;开展《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2021-2050年)》编制,同步启动“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编制;积极推进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邮政等篇章;联合发改委、财政部等7部门共同出台《关于建设世界一流港口的指导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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