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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26  来源:兰格钢铁网  浏览次数:805
 
核心提示:据财政部4月26日消息,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的普惠金融服务,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
 据财政部4月26日消息,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的普惠金融服务,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中规定于2019年12月31日执行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免征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予以退还。(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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