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最终协议订立后,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将由中国附属公司拥有65%,由中科院金属所与技术人员合共拥有35%(约16.6%和18.4%分别由中科院金属所和技术人员拥有)。拟定将以西王特钢集团注入若干生产设施及厂房、中科院金属所提供有关技术的若干知识产权的方式向合营企业注资。
待最终协议订立后,合营企业的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其中中国附属公司和中科院金属所将分别注资人民币6.5亿元和人民币3.5亿元。
公告称,待最终协议落实后,合营企业将主要从事生产及销售稀土特钢以用作生产高端设备及设施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