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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关于支持通钢与二道江区实施产城融合发展的意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29  来源:兰格钢铁网  浏览次数:11936
 
核心提示:通化市关于支持通钢与二道江区实施产城融合发展的意见 发表日期:2020-7-29 8:26:31 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
 通化市关于支持通钢与二道江区实施产城融合发展的意见
发表日期:2020-7-29 8:26:31 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推进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促进东部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共通化市委通化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通化绿色转型全面振兴十大行动(2020—2022年)>的通知》(通发〔2019〕24号),促进通化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钢”)与二道江区产城融合,推动冶金、建材等产业向二道江区布局的发展要求,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三个五”发展战略、中东西“三大板块”建设和“一主、六双”产业空间布局及市委、市政府“十大行动、百项工程”,抢抓振兴机遇,按照“以产兴城、以城聚产、产城联动、融合发展、城乡一体”的工作思路,突出重点领域,抓住关键问题,克难攻坚,创新突破,努力将二道江区打造成吉林省产城融合发展的示范区、通化市绿色转型发展的样板区,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加快推进新时代通化绿色转型、全面振兴。

二、重点任务

(一)增强通钢内生动力。加快通钢债转股和转型升级步伐,压减落后产能,加快通钢智能化改造和产品升级。市直各部门在围钢产业转型升级项目上给予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着力打造优质钢材生产基地。推进“互联网+”发展战略。全面提升企业工业自动化水平,搭建网络基础平台,启动产销一体化。借鉴平台公司及先进企业经验,探索客商一体化的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推广移植智能炼钢、智能物流、智慧看护等技术,力争2025年达到产值160亿元,东北区域销售比例达到90%,年人均实物劳动生产率850吨的目标。

(二)建设冶金产业园区。按照“共建共享”原则,支持通钢与二道江区政企携手招商引资,共建冶金产业园。鼓励引导新上围钢项目入驻冶金产业园。举全市之力,统筹国家、省、市产业发展政策及资金,集中用于冶金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对通钢因升级改造和淘汰落后产能腾退的土地实施配套设施建设,尽快实现“七通一平”。

(三)重点发展钢铁延伸和配套产业。统筹协调推进冷轧线智能改造、汽车零配件加工、装配式建筑、立体停车场等项目,打造冷轧产品深加工产业园。

(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坚持绿色、循环、低碳引领,利用新技术不断提高资源、能源综合利用效率。通钢要通过能源集中管控中心建设,持续促进能效管理水平提高,使能源消耗总量、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通过建设一批余压、余能发电项目,使自发电率从40%提升到70%。二道江区要围绕钢副产品加工,突出一体化,科学回收,有效利用各种固态、液态、气态废弃物,积极申报省级循环化改造试点。支持通钢发展绿色产业,促进产城融合。

(五)建设智慧能源产业基地。通过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海外业务部、国核吉林核电有限公司三方协作,积极推进智慧能源区域试点工作,为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二道江区、通化市高铁生态新城等区域和通钢提供用电、热水、蒸汽、供暖等配套服务,打造通化市综合智慧能源试点。同时,充分利用余热、煤气、生物质能、水能、太阳能,重点推进通钢360㎡烧结余热发电、35MW发电机组项目(即煤气发电)等项目。

(六)培育创业创新公共平台。紧紧抓住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重要机遇,支持通钢自动化信息技术公司转型发展,积极与相关企业数字化合作,主动适应创业创新主体大众化趋势,大力发展技术转移、科技金融、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科技服务业,培育龙头企业,建设产业基地。借助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加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实现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大学生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七)建设物流平台。支持二道江区与通钢共同推进物流平台建设,支持通钢整合产销渠道资源,集铁运、汽运、海运和港口等多个服务模块,创建仓储、配送、信息服务为一体的物流产业,打造千万吨级省内大宗商品物流平台。

(八)积极谋划通化通用航空产业基地建设。着力打造“一个基地、四大园区”,以通用航空临时起降场为核心,构建运营培训区、综合配套区、加工制造区、休闲度假区。突出发挥项目领域应用,推动区域工业、农业、林业、渔业、矿业、建筑业等作业飞行和医疗卫生、抢险救灾、气象探测、科学实验、遥感测绘、教育训练、文化体育、旅游观光等通用航空飞行及警务飞行等高质量发展,促进通化经济转型发展和经济总量突破。

(九)完善投融资体制。要充分整合资源,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发挥市产业引导基金、各类转型资金作用,利用信保基金,助保金池增信功能,为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和园区企业提供资金保障。通钢、二道江区利用债务优化、PPP、债券等方式,全方位筹措资金。支持市级银行机构与二道江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重大项目融资服务对接机制,鼓励金融机构提前介入重大项目谋划,运用银团贷款、信贷直投、信托等方式满足重大项目融资需求。

(十)提升主城区公共服务能力。对二道江区主城区滨江区域进行搬迁改造,并在葛家屯预留居住及公共服务发展用地,为主城区提供远景发展空间。通过产业带动,引导农村人口向鸭园镇、铁厂镇和五道江镇镇区集中,对于独立工矿区职工及家属实施就地就近转移,搬迁安置于临近镇区。重点强调居住环境的生态结构优化,提高居住空间环境的舒适度,在居住区合理布置各项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居民生活便利程度,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结合城区的自然山水,优化绿地系统结构,充实公园绿地内容,加强滨水地段的景观建设,完善风景林系统与水系景观脉络,建设成为“城在林中、道在绿中、房在园中、人在景中”的“山、水、城、林、园”相互交融的生态园林城市。

三、扶持政策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全额保障二道江区公安系统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公用经费市、区两级共担;将“两矿”(铁厂湾沟煤矿和五道江煤矿)退休人员纳入全市医保管理,缴费和待遇享受标准由市级逐步统筹。

(二)给予土地出让金政策支持。为更好地支持项目落地,在《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给予二道江区转型发展政策支持的批复》(通市政函〔2017〕52号)基础上,土地出让总价款按照调整后的市对区财政体制执行,招商引资项目土地出让金按照《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化市招商引资政策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通市政发〔2019〕11号)执行,规范执行程序,提高执行时效。

(三)优化建设用地审批流程。二道江区政府根据发展实际,提出相应的建设用地供应意见,由市自然资源局按照区政府意见及土地供应政策,依法依规履行建设用地供应审批手续。

(四)开设调规工作绿色通道。二道江区要做好调规前工作,结合建设项目自身情况及未来发展空间布局情况,坚持耕地保有量不下降、永久基本农田不触碰和城市规划强制内容不突破的原则,在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及相关政策前提下,按照调规要求,提出具体规划调整或修改意见,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按照区政府意见,设立专人专班按法定程序履行规划调整或修改手续。

(五)支持二道江区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项目建设。市财政每月调度资金300万元,用于二道江区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在二道江区国家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积极争取专项债券和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二道江老旧小区改造一期工程等项目建设。二道江区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项目相关手续办理过程中,简化办理程序,可容缺办理;相关税金市级留成部分全额返还给二道江区。

(六)明确通钢的属地责权事项。通钢的生产运行监测、统计、安全生产、环保、信访等,均由二道江区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市直相关部门可下放至二道江区的权限要全力下放到位;建立税收共享机制,按照调整后的市对区财政体制执行,激发属地与通钢共同发展的能动性,实现产城融合发展;全力做好对通钢的服务,支持通钢高质量发展。

(七)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二道江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探索开展综合授权改革试点。采取窗口前移、派驻人员的方式,加大联合执法工作力度,整治非法营运;为方便协助企业对接各市直部门,在市政务大厅设立代办帮办点,为企业创造便利条件。

(八)全面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在二道江区积极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建设,建立健全适合小微企业特点的信贷工作流程和差别管理政策,落实小微企业信贷尽职免责机制。围绕通钢、冷轧、医药产业园等重点企业和园区,开展上下游产业供应链融资,向小微企业提供融资、结算、理财等综合服务,切实降低融资成本。鼓励和引导通化市担保机构延伸服务链条,不断扩大融资担保规模。

(九)加大人才支持力度。积极落实《通化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提高服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质量,使人才留得住,重奖贡献突出的企业家、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返乡创业人才等各类优秀拔尖人才;根据《通化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通市教字〔2018〕11号),按照人才意愿,安排其子女在市区基础教育学校就读;为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其家属每年在三甲级医院进行体检开通绿色通道。积极推进产教融合性城市建设,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推进校企合作。允许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按规定兼职兼薪、按劳取酬。

(十)支持域内产品就近就地消化。鼓励通化市域内企业或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通钢产品;同时,积极协调通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地原辅材料及配套服务产品。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统筹推进机制。推进通钢与二道江区产城融合发展,市、区两级共同成立通化市二道江区产城融合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二道江区政府、通钢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二道江区政府,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二道江区区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综合协调、统筹推进、监督考评,全力争取国家、省级层面扶持,积极协调市级间合作、区域间协同、市直部门推动,研究制定重大政策措施,及时解决重大问题。

(二)建立责任落实机制。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各部门要增强主动性、创造性,加强沟通协调、指导服务,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利用各种媒体资源,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宣传通钢与二道江区产城融合发展的重大意义、重点工作、重大举措,增强吸引力,提高影响力,营造有利于通钢与二道江区产城融合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建立跟踪问效机制。通钢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本意见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及时进行督导、督查。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4日
    

(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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