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集团总经理戴志浩出席会议并讲话,鞍钢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景奉儒、邵安林、段向东出席会议。景奉儒主持会议。
会上,集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介绍了鞍钢集团参股经营投资自查整改工作整体推进情况,战略规划部对鞍钢集团参股投资决策进行回顾总结和系统分析,鞍山钢铁、攀钢和鞍钢矿业公司3家单位分别介绍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和下一步推进措施。
戴志浩强调——
要充分认识参股经营投资监管工作的重要作用。各级投资主体要当好积极股东,站在维护集团公司合法权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决策意识、监管意识,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的要求和集团公司的工作安排,将参股经营投资监管作为重要工作抓实抓好、常抓不懈,持续提升决策水平和监管能力,推进鞍钢实现高质量发展。
戴志浩强调——
要坚持效益优先,严把参股投资决策审核关,从战略符合、分红保障和退出机制三个维度综合考量,确保决策科学规范有效。要严把投资方向,使投资方向始终符合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围绕投资主体的主业和重点经营发展领域,纵向延伸产业链,横向扩展产业面。要确保投资收益,形成稳定的效益增长源。要依法行使股东的监督权和收益权,不断提升参股经营投资的收益能力。要健全退出机制,将退出保障作为重要因素加以考虑,有效规避和隔离风险。
要压实责任、强化考核,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坚持责任导向抓落实,逐级推进各项整改措施有效落地,确保整改任务顺利完成。要巩固成果、持续提升,以此次自查整改为契机,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持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监管制度,推进监管平台建设,不断完善监管体系,加强派出人员管理,持续推进分类监管。
鞍钢集团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集团公司相关部门以及各子企业负责人,集团公司派出子企业专职董监事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