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结构调整———
限制政府资助,促进钢铁业结构优化
1973年,第一次石油危机引起的巨大供需变化震撼了世界钢铁工业,其他替代材料的出现也使钢铁工业感受到了一定的压力。这些问题暴露了欧共体对钢铁工业过分扶持的政策带来的生产能力增长过快,且远高于实际需求等问题。在此情况下,西欧钢铁工业被迫进行了第一次结构调整。
为了扭转不利局面,1980年,欧共体正式宣布欧洲钢铁工业处于危机之中,同时采取限制粗钢产量的政策,规定了最高总产量限额和欧共体成员国内大多数品种钢材贸易量的最大限额。此外,经欧洲委员会同意,欧共体还通过了限制成员国对本国钢铁企业资助的决定,这就是著名的“自愿限制协议”。根据此协议,欧共体成员国只能为降低生产能力给该国钢铁企业提供资助。该协议的制定,为欧共体成员国钢铁工业的重建和合理化改造提供了稳定的政策环境。
第二次结构调整———
限产和私有化改造,促进钢铁业在困境中崛起
到上世纪80年代后期,受生产技术革新等因素的影响,欧洲钢铁工业有所恢复。然而,上世纪90年代初欧洲钢铁工业又一次受到经济不景气的影响,钢铁生产能力再度出现过剩局面。面对欧盟的成立和欧洲市场一体化造成的激烈竞争,加上生产成本居高不下,西欧钢铁工业进入第二次结构调整时期。
在第二次结构调整中,欧盟仍然采取了限制产能的策略。欧共体各成员国于1993年2月开始执行重建计划,主要内容是在1993年至1995年间,削减过剩生产能力1900万吨,将总产能降至2600万吨。
1993年11月1日,欧盟正式成立。为了顺利执行上述计划,欧盟于1993年12月召开了工业部长会议,并通过了对德国、西班牙、意大利、葡萄牙4国的6家国有钢铁企业提供约77亿美元的补助,以帮助这些企业削减产能的方案。
在这种情况下,西欧的钢铁工业开始逐步私有化。英国钢铁公司于1988年率先进行了私有化改造,此后,德国、法国、西班牙、比利时等国先后对国有钢铁企业进行了私有化改造。私有化浪潮冲击了西欧各国钢铁工业的结构基础。到1998年,欧盟国有钢铁企业的钢产量占总产量的比例已低于5%。
随着私有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从上世纪90年代起,西欧地区的钢铁企业通过良好的一体化意识和极具胆识的资本运作,形成了数家在生产规模和企业管理方面都极具竞争力的钢铁集团。1997年,欧洲钢铁业的发展达到顶峰,在全球10大钢铁企业中坐拥6席。在此之后,欧盟钢铁企业的跨国兼并和重组趋势日趋明显,逐渐实现了钢材产品生产集中化和专业化分工,以适应欧洲市场一体化的发展趋势。(海外钢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