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集团公司日前制定下发《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与经理层职能分工》(以下称《分工》),对董事会、经理层的管理职能进行明确。
《分工》按照集团公司董事会对集团公司实施战略控制和监督、经理层落实董事会决议并负责集团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的原则,明确了集团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在集团治理、战略规划、重大投融资、人事薪酬、集团经营、审计风控、基本制度等管理职能的分工。
其中,集团公司董事会是集团公司常设最高权力和决策机构,负责领导和管理集团公司全部资产经营活动,依法行使《公司法》、《集团公司章程》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权限和省国资委授予的权力,对省国资委负责。集团公司经理层在集团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执行董事会决议并负责集团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依照《公司法》和《集团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两者的具体职能包括:
集团治理方面,集团公司董事会负责集团公司章程的制订、修改和报批,审定并批准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章程及其所属二级子公司章程;决定集团公司组织架构方案和董事会下属管理机构、集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制定子公司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方案,批准子公司所属二级子公司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方案。集团公司经理层拟订集团公司组织架构设计方案、集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子公司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方案,拟订子公司所属二级公司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方案并组织实施。
战略规划管理方面,集团公司董事会制定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监督实施;批准成员单位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及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矿产资源开发、科技发展、信息化发展、企业文化、总图、品牌建设等专项规划。集团公司经理层组织实施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编制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矿产资源开发、科技发展、信息化发展、企业文化、总图、品牌建设等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
人事薪酬管理方面,集团公司董事会聘任和管理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干部和子公司董事、监事等委派人员;批准集团公司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劳动力计划、招聘计划;审定成员单位年度经营业绩评价和成员单位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结果。集团公司经理层推荐集团公司中层干部人选,提出集团公司中层及以上干部职级调整建议;制订集团公司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和劳动力计划、招聘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成员单位中层及以上干部职数和成员单位领导班子岗位设计方案、集团总部岗位设计方案、集团公司中层及以上干部培训计划和员工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等。
重大投融资管理方面,集团公司董事会审定和批准集团公司“三重一大”中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事项并监督实施;制定对外股权投资方案、金融投资方案和新投资公司注资资本方案、治理方案及子公司清算方案并监督实施,批准筹资方案;制定和实施所有对外捐赠或赞助方案。集团公司经理层组织实施集团公司“三重一大”中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事项;组织实施集团公司对外股权投资方案、金融投资方案和新投资公司注资资本方案、治理方案及子公司清算方案,拟订集团公司筹资方案并组织实施。
集团经营管理方面,集团公司董事会决定集团公司及成员单位经营范围及其调整;批准集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建设项目计划、全面预算方案、资金计划、信息化工作计划、科技工作计划、企业文化工作计划等;制定集团公司年度收益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等。集团公司经理层拟订并实施集团公司及成员单位经营范围;制订集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建设项目计划、全面预算方案、资金计划、信息化工作计划、科技工作计划、企业文化工作计划等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集团公司年度收益分配方案等。
同时,《分工》还在审计风控管理、集团法务管理、基本制度等方面,对集团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能进行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