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本钢集团纪委监察部对集团外购地方铁矿粉、炼焦用煤、动力煤、喷吹煤等大宗原燃料质量专项监察工作进行安排,明确了工作分工和工作任务。
今年,在以往对外购地矿粉质量开展专项监察的基础上,将外购地方炼焦用煤、动力煤、喷吹煤等三个物料品种纳入专项监察范围,本钢集团纪委监察部综合督察处将组织采购、供应商管理、质检、计量、技术、保卫等经营、管理以及板材公司、北营公司铁焦、发电系统等16家基层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共同参与为期9个月的专项监察工作。
针对外购地方铁矿粉出现的参水、夹杂、检斤不实等掺杂使假,质量波动大,严重影响高炉稳定顺行问题,自2012年以来,本钢集团纪委监察部综合督察处组织板材炼铁厂、板材原料厂、板材质管中心、板材技术中心等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组成专项监察小组,从入厂(场)外观质量监督入手、检斤、采样、验收进行全过程的专项督察。专项督察小组的督察人员还重点加强对节假日、早晚和雨天等特殊时间内入厂的地矿粉实物质量进行突击检查;对已检验的地矿粉随机抽查,进行检测结果比对;参与供应商资质评审和质量认证过程,有效遏制了个别供应商企图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进行非法盈利的行为,稳定了外购地方铁矿粉质量。两年来,对供板材公司的外购地矿粉因水分超标拒收返厂190车,避免经济损失240余万元;综合督察处建议采购部门结合市场形势及时调整和修改完善采购合同扣、加款条件,对不符合采购合同规定的18家供应商进行了处罚。对供北营公司24车1431吨外购地矿粉,因TFe低于63%不予结算,避免经济损失约150万元;有3家供应商因所供地矿粉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受到停供整顿处理,综合督察处还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给予了相应的处罚。
经过集团、基层单位两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共同努力,集团外购地矿粉质量稳定提高,为集团挽回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为确保高炉顺行和铁工序降成本提供了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