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沈阳周边最大的民营钢铁企业,西城钢铁停产已经超过三年,停产的主要原因则是股东之间发生的纠纷:法定代表人林美航被其堂叔、第二大股东林城举报,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和挪用资金,其中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久立不决,而涉嫌挪用资金罪被检方多次退回补充侦查。因受案件影响,股东无暇顾及产业升级,最终长乐系钢铁企业西城钢铁倒在了行业回暖的初期。
12月2日,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林美航涉嫌挪用资金案。检方认为,林美航作为沈阳西城钢铁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并部分进行营利活动,应当以挪用资金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林美航一方称,885万元是作为股东林城的分红款转到中间人的账户委托转交,经过了严格的公司财务程序和相关负责人批准。在钱款被退回后,由于林城欠林美航巨额债务,这笔钱实际上变成了林城偿还的借款。
1 法定代表人被诉挪用资金
2020年12月2日,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西城钢铁法定代表人林美航涉嫌挪用资金案。
根据起诉书显示,2016年9月9日,西城钢铁进行股东分红,在其他股东均得到分红款的情况下,未向股东林城发放其应得的885万元分红款。2017年3月,林美航在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后,公司负责人苏志一让公司财务人员以预提林城红利、打入第三方协调人员账户的名义,通过公司账户转出885万元。协调人陈信锥在调解失败后,于2017年6月13日将上述885万元及利息转至林美航的账号中。此后,林美航将该笔款项陆续转账消费。
2018年11月12日,沈阳西城钢铁有限公司通过苏立微、陈孔城、汪斌的共管联名账户再次向林城支付上述分红结息款人民币885万元。
检方认为,林美航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并部分进行营利活动,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巨大,应当以挪用资金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林美航一方认为885万元从西城钢铁转到第三方银行卡中是西城钢铁股东集体意思的表现,苏志一的证言和“费用报销单”的签字可以证实,转款程序符合公司财务制度。林美航没有明知的犯罪故意,林城欠林美航巨额债务也是真实存在的。
2 长乐系钢铁行业投资商增资西城钢铁
林美航被诉涉嫌挪用资金案的背后,隐藏着多年来西城钢铁股东之间发生的纠纷。2019年12月,西城钢铁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被注销,公司已解散并进入清算程序。
据悉,长乐系钢铁行业投资商林美航、林城二人之前不仅是合作伙伴,林城还是林美航的远房堂叔。在二人投资西城钢铁前,林城为了投资辽宁闽商集团,曾向林美航借款。
据林美航与林城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显示,林美航称,2011年3月、2012年11月、2013年9月,他曾三次借给林城共计1160万元。其中部分借款被林城用于投资辽宁闽商集团。借款后,林城陆续偿还过一些利息。
与此同时,2013年4月,沈阳市政府到福建招商,林美航及其堂叔林城便计划一起来到沈阳,为建设中的沈阳西城钢铁有限公司增资并进行重整。据悉,西城钢铁成立于2012年9月,由当地人苏志一等股东组成,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但是在建设过程中遭遇了资金短缺问题。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在林美航、林城增资后,西城钢铁注册资本变更为1.1亿元。公司重整后,林美航占公司总股份的28.39%,林城占公司总股份的27%,其余几位股东分别为苏洋、林辉和蔡莲官等人。由林城出任公司董事长,林美航出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根据西城钢铁官网资料显示,该公司总投资达8亿元,位于沈阳铁西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面积为600亩,公司主要经营废钢收购、冶炼、轧制和成品钢材销售业务,产能可达200万吨。
3 叔叔被罢免董事长职务 上演抢夺公章大战
然而重整后的西城钢铁,仅有前两年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根据公司其他董事及股东的说法,2013年公司重整后,董事会成员共有7人,包括林城的亲侄子林志。林城当选董事长后,任命林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命另两名亲信陈孔城、陈胜滚分别担任采购部部长和出纳员。换句话说,公司所有公章、印鉴以及所有公司证件都由林志管理,其职权不被约束。
为此,董事们曾多次向林城提出意见,要求召开董事会,仍未解决问题。根据2016年,西城钢铁出具的《西城钢铁实际经营情况说明》显示,由于林城聘用直系亲属占有公司重要职权,董事长的职权不被约束,各个股东均向董事长林城提出意见,要求召开股东会和董事会,林城以各种理由搪塞。后经大部分的股东提议发函,召开了2次股东会,但会上林城以各种借口推诿,不予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
由此使公司内部股东矛盾一直延续至2016年7月份,彼时个别股东发现公司财务人员涉嫌设立多套账目,采取营收款不入账、不开发票,用个人银行卡收取现金的情况。此后,过半股东和过半的董事会成员向林城提出整改意见,并重新选举董事长。
为表陈述真实性,公司5名股东及4名董事,在这份情况说明上签名作实。
2016年8月1日,因林城不履行职责义务,除林城及其侄子林志外,另5名董事会成员召开股东会议,在林城缺席的情况下,选举另一股东、沈阳当地人苏志一为董事长。
同时,被罢免后的林城与林志、陈胜滚在没与公司任何相关人员交接的情况下拿走公司部分公章以及所有公司证件等物品。西城钢铁向林城讨要公章无果,于2017年4月,两次向沈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递交“控告书”,控告林城、林志以及出纳陈胜滚等人在任职期间涉嫌“以权谋私”,以及林城被免职离开时取走公司账户钱款并带走部分公章、财务档案等,但最终未被警方立案。
记者注意到,在这一阶段的西城钢铁已开始走下坡路。根据当地媒体2017年8月报道,沈阳市对全市钢铁企业的排查中发现,西城钢铁以废钢铁为原料制作“地条钢”,随后西城钢铁被列入省市违法违规问题企业清单,并上报国家相关部门备案。
4 叔侄反目成仇 公安介入调查
尽管重新选举了董事长,但是西城钢铁内部的矛盾仍未化解,林城与西城钢铁以及林美航之间的关系持续恶化。
2016年10月,林城被免去董事长一职后,向警方举报西城钢铁虚开增值税发票,该案由沈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办理。
在该案调查中,沈阳市铁西区税务局稽查局查实,举报内容并不构成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记者拿到的这份税务稽查底稿显示,“该单位虽然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向沈阳永喆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72组,但后期原路冲回,没影响应纳税款,不予定性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此后警方并未出具结案通知,该案不了了之。
然而一波刚平,一波再起。西城钢铁不予定性为虚开增值税发票后,公司法定代表人林美航因涉嫌挪用资金被立案。2016年9月,按照西城钢铁股东会决议,林城作为股东应分得红利885万元,但按照规定,领取分红款需本人签字,这笔分红未能成功发放。
2017年春节过后,受林城所托,中间人陈信锥调解林城与林美航二人之间的纠纷。此后,经时任西城钢铁董事长苏志一同意,根据公司财务流程,将林城的885万元分红款汇到第三方协调账户中。
记者拿到的相关票据显示,落款时间为2017年3月13日,“费用报销单”资金用途栏中明确写有“预提林城红利”,在备注栏中写有“打入第三方协调人员账户”的字样,并有多名公司相关人员签字。
2017年6月,中间人陈信锥找到林美航,表示“没有帮上忙”,并将885万元分红款转到林美航的账户中。
2017年12月,林城向警方举报林美航涉嫌挪用了这笔885万元的资金,此后该案由沈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调查。
面对林城的多次举报,林美航予以反击。2018年2月5日,林美航将林城告到福建省长乐市人民法院,请求判令林城偿还借款本金1160万元及相关利息,法院于2018年2月7日立案。
在案件审理期间,2018年5月31日,沈阳市警方以《林美航涉嫌挪用资金案简要案情》形式发给长乐市人民法院,称“鉴于你院受理的原告林美航与被告林城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与我局办理的林美航涉嫌挪用资金一案有紧密联系,直接影响到我局对此案件的立案及侦查工作,请求福建长乐法院将材料移送沈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管辖”。
根据长乐市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显示,2018年6月6日,驳回林美航的起诉。该案件被并入沈阳市警方的案件。
5 法定代表人因挪用资金罪被刑拘
此后,因涉嫌挪用资金罪,林美航于2019年2月18日被沈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4日被取保候审,于2020年3月5日被沈阳市公安局监视居住。在此期间,该案件被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两次。
2020年12月2日,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西城钢铁法定代表人林美航涉嫌挪用资金案。
对于挪用资金一事,林美航有自己的说法。“这笔钱是经过严格的公司财务程序,得到相关负责人批准才转入第三方协调账户的,而不是我个人账户。怎么能说是挪用呢?”
林美航称,此前林城欠其上千万资金始终未还,2017年陈信锥将分红款转回后称,如果林美航把885万元留下,那么林城的欠款就一笔勾销了。“这笔钱实际上已经变成了林城偿还的借款。”
12月18日,林城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关于欠款具体情况去问林美航,他应该更清楚。”对于是否委托陈信锥作为第三方进行协调,林城称:“我又没得老年痴呆,绝对不会让别人拿了我自己的钱来跟我谈判。”随后,林城便称有事挂断了电话。
12月2日该案庭审已结束,案件将择期宣判。
记者注意到,2019年12月1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决定注销沈阳西城钢铁有限公司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三日后,西城钢铁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解散,进行清算,自作出解散决定之日起停止营业。
至此,作为沈阳周边最大的民营钢铁企业,西城钢铁正式退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