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25日,辽宁省节能监察中心检查团到新钢铁进行2013年度节能工作完成情况现场考核。笔者获悉,2013年度抚顺新钢铁实现节能量3.8625万吨标煤,超额完成年度目标。
据悉,为保证“十二五”国家节能目标完成,各省市级政府将“十二五”节能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绩效考核和政绩考核。抚顺新钢铁“十二五”节能量目标为15万吨标煤,为完成节能减排目标,该公司通过引进节能新技术及新应用,投资建设节能类新项目;通过依托集团总部管理支撑,引进台湾中钢能源管理理念,坚持精细化管理以及专案改善、基层员工自主管理活动的开展,提高管理节能水平;通过完善能源管理制度、建立节能奖惩体系、开展降本增效活动等,确保“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工作在全公司积极、全面、有效的开展。
2013年,抚顺新钢铁实现节能量3.8625万吨标煤,超额完成年度目标(3万吨标煤)。在本次审核和评定中,辽宁省节能监察中心检查团对抚顺新钢铁2013年度节能工作完成情况给予充分肯定,评定完成等级为“超额完成”。另悉,截止到2013年底,抚顺新钢铁已累计完成节能量12.3957万吨标煤,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的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