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文明单位标兵是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最高荣誉,每3年评选一次,由辽宁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主办,评选按照从严把关、确保质量的原则,所有参选单位均经过严格规范的评选和复查,旨在充分发挥省级文明单位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推动我省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走向深入。这是本钢集团2010年成立以来首次获得这一殊荣,标志着本钢集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登上新台阶。
文明入脑入心,职工奋发向上。一直以来,本钢集团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主线贯穿到生产经营各项工作中,为努力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动力、丰润的道德滋养和良好的文化氛围。
近年来,为全面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本钢集团党委多措并举,做深做实,通过大力开展推选学雷锋志愿服务全国“四个100”先进典型,推荐辽宁省2019年度学雷锋学郭明义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学郭明义标兵,学雷锋志愿服务辽宁省“四最”先进典型,推选“辽宁好人·最美人物”“辽宁好人·最美退役军人”,推荐本溪市“最美奋斗者”先进人物等各类先进典型选树宣传活动,发挥榜样引领作用。组织开展首届“本钢好人”评选活动,深入挖掘企业内部的各类好人和道德模范。通过《本钢日报》《今日本钢》电视、本钢集团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辟专版和专栏,在各种媒体重点宣传精神文明领域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典型事迹,激励本钢职工奋发进取,坚持学习弘扬“好人”精神。同时,本钢集团党委还以走访道德模范活动,助力精准扶贫对口村脱贫攻坚,组建本钢志愿服务队等工作为载体,不断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荣誉的获得不是一蹴而就,荣誉的坚守更要持之以恒。据了解,本钢集团党委将不断总结经验,保持不竭的创建动力,进一步巩固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理念,把精神文明工作与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工作深度融合,积极推进守正创新,汇聚精神文明的磅礴力量,不断开创本钢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又讯,板材发电厂、原北营原料厂、矿业南芬选矿厂、新实业公司、板材热连轧厂、矿业贾家堡矿、原北营焦化厂、辽煤化公司等8家单位获得2018~2020年度本溪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