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总厂废旧耐火材料主要指在生产、大中小修等过程中拆除的不定形耐火材料(包括耐火泥、喷涂料、灌浆料、压入料、浇注料等)、耐火砖以及由于技术改进等不再使用的耐火材料。
在主要职责上,该“办法”规定生产技术室是炼铁总厂废旧耐火材料归口管理单位,代表厂部进行统一管理,负责全厂废旧耐火材料的判定、回收管理、回收车辆联系安排、回收过程监控工作及考核办法的制订;设备管理室负责大中小修过程中组织施工单位对废旧材料进行拆除、回收,安排堆放场地,协助分厂督促施工单位合理堆放;相关分厂负责本单位废旧耐火材料回收计划申报、过程控制和出铁沟解体耐材回收台账建立以及信息反馈等工作。
在工作程序上,该“办法”规定分厂在生产、大中小修等项目结束后,派专人负责监督施工方将废旧耐材分类堆放,放置地点要便于外运;对于未及时分类、堆放不合理的部分,设备管理室负责联系施工单位整改;对炼铁分厂大沟修理所产生的废旧耐材,炉前必须有专人负责,将大沟解体部分耐材及预制件分类堆放;对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旧耐火砖及不定形耐材,由项目部回收组或检修分厂负责联系生产技术室,由生产技术室通知马钢仓配中心安排联系车辆外运;对于大沟修理产生的废旧耐材,炼铁分厂及时通知生产技术室,由生产技术室通知马钢仓配中心安排回收车辆,分厂安排人员负责装车;分厂对回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对影响生产的应以书面形式报生产技术室,生产技术室出面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分厂必须建立出铁沟解体耐材回收台账,次月初报生产技术室耐材管理员核对后汇总,以便于统一管理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