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34号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唐山市工信局验收。
整改落实情况
(1)按照省政府的批示要求,建龙公司2#4.3米焦炉和港陆焦化1#、2#、3#、4#4.3米焦炉于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关停。
(2)周密制定方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督导遵化市政府指导企业制定安全关停方案,明确任务、重点工作、时间节点和安全措施,做到方案制定科学、可操作性强、不留安全隐患。
(3)严密组织实施。按照省政府批示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强化督导,遵化市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要直接负责、直面整改,抓落实、见成效,加强对企业的面对面指导,按照计划方案分步组织实施,确保3月31日前实现关停,及时组织市级验收,并申请省级验收。
核查验收情况
根据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唐山市3月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月方案>的通知》要求,市焦调办下发了《关于建龙、港陆4.3米焦炉关停的紧急通知》,要求取暖期结束后立即停止焦炉装煤,按程序组织关停。遵化市政府接到供暖延期的通知后,马上协调相关部门调整供暖计划,确保16日焦炉停止装煤供暖任务不受影响。截止3月17日18时,建龙简舟钢铁有限公司2#焦炉和港陆焦化1#、2#、3#、4#焦炉已全部关停到位。并于3月19日通过了市级验收,3月26日通过了省级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