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铸造用生铁企业管理,现将包头亿金1座205m³产业转移方案予以补充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冶金建材工业处。
联系电话:0471-4826452(兼传真)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8月19日
附件下载1:公示附件-亿金.pdf.pdf
为加强铸造用生铁企业管理,现将包头亿金1座205m³产业转移方案予以补充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冶金建材工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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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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