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近期发布的《中国数字人民币的研发进展》白皮书显示,截至2021年6月30日,数字人民币试点场景超132万个,兼顾线上和线下,涵盖批发零售、餐饮文旅、教育医疗、公共交通、政务缴费、税收征缴、补贴发放等领域,开立个人钱包2087万余个、对公钱包351万余个,累计交易笔数7075万余笔、金额约345亿元。数字人民币日益走进我们的生活,将给日常支付活动带来哪些影响?如何看待这样一种新的通用支付方式呢?
“研发数字人民币是助力数字经济发展的需要。”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表示,当前,以数字经济为代表的科技创新成为催生发展动能的重要驱动力,经济社会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客观上需要更为安全、通用、普惠的新型零售支付基础设施作为公共产品,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支付需求,并以此提升基础金融服务水平与效率,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数字人民币,是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由指定运营机构参与运营,以广义账户体系为基础,与实物人民币等价,具有价值特征和法偿性。“数字人民币与实物人民币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经济价值,以国家信用为支撑,具有法偿性。数字人民币与实物人民币管理方式一致,人民银行不对其计付利息。”范一飞说。
作为一种新的通用支付方式,数字人民币设计兼顾了实物人民币和电子支付工具的优势,既具有实物人民币的“支付即结算”、匿名性等特点,又具有电子支付工具成本低、便携性强、效率高、不易伪造等特点。
同为法定货币,数字人民币的出现,并不意味着实物人民币将消失。白皮书指出,数字人民币主要定位于现金类支付凭证,将与实物人民币长期并存。“数字人民币将与实物人民币并行发行,人民银行会对二者共同统计、协同分析、统筹管理。”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局长罗锐表示,我国地域广阔、人口众多、区域发展存在差异,社会环境以及居民的支付习惯、年龄结构、安全性需求等因素决定了实物人民币具有其他支付手段不可替代的特性,实物人民币将与数字人民币长期并存。
数字人民币与电子支付工具既互补也有差异。“数字人民币将提高支付工具的多样性,有助于提升支付体系效率与安全。”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表示,虽然支付功能相似,但是数字人民币具有自己的特定优势:一是作为国家法定货币,是安全等级最高的资产;二是具有价值特征,可在不依赖银行账户的前提下进行价值转移,并支持离线交易,具有“支付即结算”特性;三是支持可控匿名,有利于保护个人隐私及用户信息安全。“数字人民币也将和传统电子支付工具长期并存。”穆长春说。
不仅如此,数字人民币在满足公众对数字形态法定货币需求的同时,将进一步助力普惠金融服务。数字人民币有利于进一步降低公众获得金融服务的门槛,未开立银行账户的公众可通过数字人民币钱包享受基础金融服务。“支付即结算”、低成本特性也有利于企业及有关方面在享受支付便利的同时,提高资金周转效率,进一步降低支付成本。“数字人民币钱包设计便于线上线下全场景应用,满足用户多主体、多层次、多类别、多形态的差异化需求。”罗锐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