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洁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规范经营管理,提升内部管控水平,韶钢决定推行巡视检查制度。巡视检查重点是对公司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巡视检查内容主要有:贯彻执行公司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决定的情况;贯彻执行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倡廉责任制的情况;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情况,特别是“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思想、学习、作风建设情况;经营业务活动的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岗位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情况等。对巡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巡视检查办公室分类整理并报巡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按照归口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办理。
韶钢领导要求,各有关单位要组建精干巡视检查队伍,加强组织纪律和巡视检查业务能力建设,通过多种途径及时掌握有关信息,以党的方针政策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为准绳,积极开展巡视检查工作。巡视检查人员要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突出工作重点,严守组织纪律,提高政策水平和协调处理能力,以敏锐的洞察力,全面、深入、有效开展巡视检查工作,努力促进企业规范、高效运作。